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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元年(1862年),日本長崎商業官派下屬跟隨荷蘭商船載貨來到上海,並請荷蘭領事給上海道吳煦遞話,請求按照西洋的小國待遇,讓日本商人專到上海貿易。懾於天朝威勢,日本當時還不敢請求和天朝直接立約。
同治三年(1864年),日本胃口大了,派遣外務權大丞柳原前光到天津拜見直隸總督李鴻章,請求給予與西方列強同等待遇,和天朝締約通商。總理衙門聽到後,很是詫異‐‐這小小日本竟然也想和西方列強一樣,和天朝平起平坐?
總理衙門很生氣,答覆日本只許通商不準立約。但後來小日本糾纏不休,總理衙門被煩不過,答應與之締約,這就是1871年的中日修約:雙方相互開放通商口岸、相互擁有領事裁判權和協定關稅權、雙方軍艦均可以自由進入對方的通商口岸等等。這些讓西方人笑掉大牙的條款,其實是互不平等條約哪!
1871年底,琉球船民因颶風而漂流到臺灣,其中54人被臺灣生番(土著,高山族等)殺掉。另外又有日本商民也因為颶風漂至,其中4人遇害。日本人跑到總理衙門告狀,大臣毛昶熙、董恂說:&ldo;這些生番,都是些化外之民,就像貴國的蝦夷,不服王化,隨意殺人,這也是稀鬆平常之事,就不要大驚小怪了吧?&rdo;日本人說:&ldo;生番殺人,你們要是不管的話,我們招呼打在前頭,我國可就要向生番問罪了。&rdo;這個無知的毛昶熙說:&ldo;生番既然是我化外之民,伐與不伐,你們自己看著辦吧。&rdo;
總理衙門的官員們(左一為毛昶熙)
說起這琉球國,自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年)就開始稱臣於明朝,一直受明朝冊封並定期朝貢,五百年間從未間斷。但明朝萬曆三十四年(1506年),日本島津藩入侵琉球,強迫其稱臣,由此琉球形成既向中國納貢又向日本稱臣的兩屬局面。但對日本稱臣的事情,琉球一直隱瞞於天朝。
由於總理衙門對琉球事件處置不當,這給了日本人徵臺的藉口。1874年5月,日本以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都督,率日軍三千人在臺灣琅橋登陸,徵討臺灣生番。當時的臺灣土著,被清朝官員按關係和文化遠近,分為生番和熟番,有如貴州之生苗和熟苗。而臺灣的生番和熟番,世代為仇,日軍登陸後,臺灣的熟番前去迎降,並引導日本人大敗生番。生番不甘失敗,經常埋伏叢林之間,時而暴起狙擊,日本人措手不及,便焚燒了生番的村落後退守龜山,隨後竟然設立都督府,開荒屯田,打算久駐不走了。
清廷聽說日本人興師動眾前去臺灣徵討生番並賴著不走,心頭一驚,感到大事不好,趕緊命船政大臣沈葆楨為欽差大臣,率領福州水師趕往出事現場。日本人說:&ldo;我國為貴國徵化外,闢荒穢,你們總得有點表示吧?&rdo;清朝官員說:&ldo;要是你們立刻退兵的話,可以賞你們點軍費。&rdo;當時日本人見清朝軍隊不是很多,便不肯退兵,談判陷入困境。
新帝國摸了老帝國的屁股(2)
於是清廷決定採取強硬措施,派福建巡撫王凱泰率兵兩萬五千人渡臺。日本人聽說清朝大軍將至,趕緊以內務卿大久保利通為全權大臣來議和,最後清廷答應賠償日本人的撫恤費和辛苦費合計50萬兩白銀,讓日本人趕緊從臺灣撤軍走人。
這個小小的勝利,讓日本這個小帝國知道清朝不足畏矣!
1879年4月,日本進而吞併琉球,將之更名為沖繩縣。清廷苦於自己海軍實力不足,加上因伊犁問題和沙俄局勢緊張,難以應付兩場戰爭,只能置琉球國王的&ldo;泣血求助&rdo;於不顧,甩手不管。從此,琉球便被日本竊為己有,即現在的沖繩縣(如今也是駐日美軍的主要基地)。受此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