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領證了(第2/2 頁)
嫁,這樣還有很長的一段緩衝時間,不至於匆匆忙忙的就嫁了。
鄧世榮燒了兩筒煙,才把煙筒放好,起身說道:「那就先這樣,明天我會把你們的要求跟男方那邊說清楚,如果男方那邊沒有異議的話,那就可以定下看家門的日子了。」
……
松山公社。
鄧昌福與官永英順順利利的領到了結婚證。
這個年代,男女結婚的法定年齡是男滿二十週歲,女滿十八週歲,要等到今年九月份新的婚姻法出爐,法定結婚年齡才變成男滿二十二週歲,女滿二十週歲。
領了結婚證,兩人就是合法的夫妻了。
不過,現在的農村人思想還是比較保守的,儘管現在鄧昌福與官永英已經是合法夫妻了,但兩個人的相處模式還是跟之前差不多,不敢有太多親密的舉動。
主要是現在的農村人看重的不是那張紙,都預設是擺酒之後才是夫妻。
所以,哪怕兩人領了結婚證,官永英也不會住到鄧昌福家去,要等擺了結婚酒後才會在一起生活。
「永英,我剛才看到那邊有賣麥芽糖的,伱要吃嗎?」鄧昌福非常寶貝的把結婚證收起來,問道。
麥芽糖是很多人的童年記憶,官永英也有點饞,便點頭道:「那就去買點嚐嚐吧!」
接下來,兩人去買了一份麥芽糖,然後一起逛松山圩。
這個年代交通不便,難得來一次松山圩,鄧昌福與官永英自然要好好逛一逛。
松山圩雖然比不上龍潭圩,但它每個圩期的趕圩人數,也足足比雙旺圩多了八九倍,所以它的集市面積還是蠻大的,圩日出來做生意的人也比較多。
兩人逛著逛著,便聞到了一股濃郁的蒜香味。
鄧昌福看過去,發現有人在賣蓋籺(簸箕炊,博白縣最有名的小吃之一),這玩意味道相當贊,但一年到頭估計也就八月十五那一天能吃上,這久不吃還真有點想念,便看向身邊的官永英。
恰好這個時候,官永英也轉頭看向他。
這一刻,夫妻倆的腦電波顯然是對上線了,於是不約而同的朝賣簸箕炊的那家攤位走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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