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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小說很慢,每天所成文字多則一兩千,少則隻言片語,而且經常三天打魚六天曬網,我坐不住,時間長了就屁股癢癢,怎麼撓都沒用,只有離開電腦,幹點兒別的。

這事兒我跟誰說誰都說,這樣也好,慢工出細活兒。可我一個糙人,能有多細膩,寫作只能給我帶來油膩,原來的六塊腹肌正變成一層層脂肪,體力也逐漸下降,爬幾層樓梯就累得不行,種種跡象表明,我正在老去,連說話都是回憶的口吻,動不動就我年輕時怎樣怎樣,感覺自己從精神到肉體都正在老去。果真如此嗎?

我想起曾經寫過的一首名為《青春》的詩中的一段話:青春

就是拿著一根新買的皮帶

四處尋找鞋攤

打眼兒

再過幾年,我又該拿著皮帶找人往反方向打眼兒了。七八年前,我脫去衣服跟搓板似的,而現在,我脫去衣服,從哪個角度看都跟&ldo;力士&rdo;香皂差不多,渾圓飽滿。

青春正離我遠去,在我的視線中漸漸消失,我過了長青春痘的年齡,不久的將來就該長癤子了,除此之外指不定還會長什麼,前列腺、糖尿病、痔瘡將接踵而來,十男九痔,我知道我在哪兒都是大多數,得痔瘡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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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一個學理工科的人為何從了文,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看待。

從大的方面解釋,我認為生活是多姿多彩的,生活究竟是什麼,沒有一個固定答案,也就是說,生活是一道多選題或論述題,不同於計算題,答案並非僅此一個。所以,為了做好生活這道題,我有必要棄理從文。

從小的方面說,我高中選擇的是理科班,以當時的學習狀況看,這是學習還算不錯的學生的必然結果,因為文科班大多是腦子轉不過彎的學生的選擇,所以我就理所應當地進了理科班。但執意讓我放棄理科基礎的原因在於,我發現自己在語文上的天賦,或者說,發現自己在理科上面沒有天賦。

文理班剛分完不久,學校換了語文老師,新老師是個畢業不久的大學生,身肥體碩,相貌平平,卻有個美若天仙的女朋友。他在向我們講述學好語文的重要性時說,語文是高考科目,自然必須學好,但更重要的一點是,學好語文,寫得一手好文章,就可以直抒胸臆地給喜歡的女孩寫情書,並拿出他女朋友的照片說,我就是靠著一天一封情書在眾多體育生和紈絝子弟中脫穎而出的,說完還把女朋友的照片拿到下面給我們傳看。當時以我為代表的多數男生決定奮發圖強,為這個目標的早日實現開始了語文學習。而語文老師的這番話卻使得女生們更不重視語文課,她們認為學好了也無用武之地,因為她們是收情書的,學好梳妝打扮、洗衣做飯就算完成任務。高考的最終結果是,我居然比文科班第一名的語文成績還高,而物理卻沒有及格,虧我還是物理課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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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說明只是我若干年前對不知情者的解釋,當時在所有人看來,我都應該選擇文科班的,那麼我為何一意孤行去了理科班呢,下面我來揭開塵封多年的謎底。

高一的時候,我喜歡上一個女孩,她叫潘娜,跟我同班。喜歡她的理由很簡單,她有氣質又漂亮,白衣飄飄,人見人愛,從入學的第一天起,她就讓我心旌飄蕩。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我第一次體會到何謂心動。這裡,我道出的是眾多男生的心聲,那時候班裡每個男生都對潘娜有非分之想。

喜歡歸喜歡,但讓我執意把潘娜泡到手的最根本原因卻是,她作為班長秉公守法,每天都因為我沒有及時交作業而將我的名字躍然黑板之上。其實我每天都交作業,只是沒有按規定時間在七點半的早自習之前,因為我七點二十九到學校,抄完作業通常在早自習結束和第一節課之間這段時間裡,作業多的時候,抄完了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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