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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大爺和那個新民會的王處長打聽出唐琪的服務醫院後,派人釘梢,已經把唐琪的住所找到了,他們曾連連往訪唐琪,好說歹說地要她搬回高家,或是答應嫁給王處長,因為王已為她買妥了一棟小洋房‐‐
第三天,我要求表姊陪我一齊去唐琪的住所。根據表哥所告訴的地址,在晚飯後,我和表姊很方便地到達;可是,我們撲了空。房東說:唐琪今天中午搬到醫院去住了。
我在唐琪住了不滿一個月的小房間內,徘徊良久,不忍離去。這兒不就是唐琪費盡心機,嘔盡心血,為她,也是為我建設起來的那一個家嗎?一個溫馨的家,一個充滿了愛與無限美麗遠景的家啊!可是,現在一切都破碎了,正如遺落在牆角那兒破碎的鏡框玻璃的碎屑一樣‐‐我想到那個鏡框也許是唐琪買來準備嵌放我和她的合照的吧?她不是曾經對我說過這回事嗎?我又在另一個牆角的舊紙堆中,發現了不少張扯得粉碎的信,我把它們擺攏來,上面顯然可見我的名字,&ldo;愛&rdo;字,更一再在許多碎破的小紙塊上出現‐‐我斷定這是她寫給我的信,而且不僅是一封;可是由於她的倔強,她始終不肯寄出給我‐‐
在房東與表姊的催促下,我茫然走出那間小屋。當我們走在街心,我仍不斷回首頻頻眺望:那一棟小樓中,每個房間都有燈光自視窗閃爍出來;只有唐琪住過的那個房間沒有一絲光亮,黑暗、陰冷、淒涼已完全將那個不幸的小房間吞噬下去了。
二十三
情緒的惡劣,使我的脾氣變得很壞。除掉不敢頂撞姑父以外,姑母、表姊、男女傭人,天天都要瞅我繃得長長的驢般的臉,聽我語無倫次不近人情的話。
尤其是賀蒙,他變成了我發洩怨氣的最大物件,每當他來看我,我便立刻神經病患者似地,抓緊他的雙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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