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到時候我來接你(第2/2 頁)
地區算是晚育。
遠嫁來北城前,印象中的母親總是堅韌而又無堅不摧的。
父親嗜酒又熱衷賭錢,從最初用完工資到花光家中積蓄,其中時間不過寥寥幾年。
後來只能四處賒賬,或者拿家裡值錢的東西去典當,拆東牆補西牆。
於梅的嫁妝,以及餘幼笙的長命鎖都是這樣沒的。
家裡實在拿不出錢後,母親就每晚揹著年幼的餘幼笙去市中心步行街擺攤,賣一些手製小飾品。
餘幼笙還記得那天晚上,一位和母親年齡相仿的女人,牽著一個年長她的小女孩經過攤位。
女孩穿著精緻的洋娃娃裙,吵鬧著非要買於梅地攤上的幾根髮箍,不依不饒。
女人無奈,嫌棄地蹲下身問價,又嫌於梅賣的太貴,兩人不知怎麼,很快你一言我一語地爭吵起來,引得周圍人紛紛回頭注視。
後來女人老公忍不住勸:“為了幾十塊至於麼,直接給她算了,我們也不缺這點錢。”
“她窮就她有理啊,一個髮箍賣二十塊,怎麼不去搶呢!”
最後趾高氣昂的女人從包裡拿出一張百元大鈔,遞錢的手白嫩乾淨,顯然是鮮少做家務和重活的人。
女人白眼連連:“我老公說的對,我確實不差這點錢,不用找了,多餘的錢就當施捨你。”
一向伶牙俐齒的於梅突然啞了火,緊攥著手,最終一言不發地接過鈔票。
十年過去,餘幼笙仍記得那一晚,母親低頭看她髒汙開裂的雙手,手背爬滿被打後的可怖青紫,久久沉默不語。
最後,她只和餘幼笙說了一句話:
“小笙,我不想一輩子都只能做個潑婦。”
“……”
“.....幼笙?怎麼了?”
耳邊母親的呼喚聲拉回飄遠思緒,餘幼笙回神,下意識去看於梅放在飯桌上的手。
桌上是豐盛的三菜一湯。
母親的手也不再像那年,連指甲縫都藏汙納垢,雖然有歲月留下的痕跡,卻不難看出有在好好呵護。
雖然時而感到委屈,但餘幼笙始終認為,她實在沒立場責怪一個無怨無悔生養她14年,每次父親動手時、第一反應都是將她護在身下的女人。
沒人想活在泥潭裡,也沒人想成為拋棄孩子的罪人。
但在成為母親之前,於梅要先是她自己。
每每覺得命運不公時,餘幼笙總會這樣告誡自己。
她年紀將要30歲,人生漫長,如果她執意活在仇恨與責怨中,只會日夜痛苦,無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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