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殺手的生存法則(第1/2 頁)
殺死一個人是很簡單的事情。
用利刃劃開脖子,用槍彈打穿心臟,用繩索勒死喉管,用雙手扭斷頸椎,用長釘刺穿眼睛……又或者,只需要用上自己的一滴血。
無數的殺人技藝,早已經深深地刻進骨子裡了。
就像伐木工砍下一棵樹,就像漁夫撈上一網魚,奪走人的性命,是殺手的工作。
從記事開始,擺在自己面前的就只有這麼一條路可以走。
“凡妮,這是今天的目標。”
“好的,媽媽。”
“乖孩子。”
只要聽媽媽的話就可以了,這曾經是能讓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活下去唯一的法則。
“不要殺我啊!我可以給你錢!不管僱主給你多少我出雙倍——”
目標,殺掉。
礙事的人也一併全部殺掉,媽媽又這樣交待她。
“殺手出現了!保護目標!”
保護目標的保鏢,殺掉。
“求求你,不要殺我兒子啊……我求求你了!”
擋在目標面前的目標的家人,殺掉。
“是‘穢血死神’!殺了他,一起分了賞金!”
被賞金吸引追殺過來的賞金獵人,殺掉。
“穢血死神,你已經被包圍了!立刻繳械投降!”
追捕過來的警察和調查員,殺掉。
需要做的事情只有殺人,就這樣重複著用新的鮮血洗掉血汙的生存方式,一直到中了埋伏落網,然後身陷囹圄。
被扔進監獄後,她曾經無所適從——再也沒有來自“母親”的命令了,她竟一時不知道該做什麼。
“幸會,犯人3201。真沒想到傳說中的‘穢血死神’居然是個這麼小的孩子。我是這裡的典獄長艾登,犯人3201,我想問你,你願意為我做事嗎?”隔著鐵桌,那個男人對著戴上手銬和腳鐐的自己這樣說道。
“這是命令嗎?”她下意識地這麼回答了。
聽媽媽的話,這是她自己的生存方式。
只是現在,“母親”不見了。
眼前這個男人,似乎是打算代替“母親”給她下達命令——這是她的第一個想法。
然而男人卻說出了匪夷所思的話來:“不是命令,我是在徵詢你的意見。這只是一個提議,你可以拒絕。”
“那我是應該拒絕?”她不明白這個“命令”的意義。
“也不是這個意思……”對方看上去有些無奈,“我的意思是說,你可以自己選擇。”
思考了很久,她開口問道:“就像自己決定殺人的手法那樣嗎?”
“呃……唉,算是吧。”艾登嘆了口氣,“我個人是建議你幫我做事,畢竟你恐怕要有很長一段時間待在這座監獄裡,要在這裡活下來,你得學會監獄裡的規則。”
“這裡的規則和外面不一樣嗎?”
“不一樣。”
“好吧,那我可以。”沒有多想就答應了下來了,“你希望我殺誰?我只會殺人。”
“現在我要教你的第一條規矩,就是在這裡不可以殺人。”艾登突然正色起來。
“不可以殺人?”
“對,不可以。不殺人,不違反規則,你就可以在這裡過上安穩的生活。”
“好的,我會服從的。”
就這樣,生存的規則變了,從聽媽媽的話,到服從艾登教給她的規則。
艾登沒有騙自己,服從新的規則,確實過上了安穩的生活。
不會需要再殺人,也會再被人追殺。
直到,“母親”再一次出現在自己面前。
……
“犯人3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