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頁(第1/2 頁)
林放輕輕挑眉,司機的病歷診斷的確是缺失,但還沒辦法證明是被「惡意損毀」的,潘謹言這是鐵了心要攪渾水了。
「證人請注意自己的身份,未經證實的東西不應作為證詞。」審判長蹙眉。
「抱歉。」潘謹言微垂下眼睛。
「辯方律師請繼續提問。」
「謝謝審判長。」阮澤接著道,「我想向證人確認一下物證資訊。」
潘謹言點頭道:「您問。」
「請問證人,計劃書上的簽名是否為電子簽名?」
「是。」
「在我方當事人未成年且明顯受制於尹梓章的情況下,其電子簽名是否存在尹梓章盜用的可能?」
「反對!」檢方道,「誘導性提問。」
「反對有效,請辯方重新提問。」審判長道。
阮澤並不在意,重新問道:「請證人闡述電子簽名的可靠性。」
潘謹言停頓了一下:「『黑匣子』中的電子簽名經鑑定具有時效性,符合作為物證。但在當時情況下,不排除被告在被迫或在不知情情況下……」
「反對!無關陳述!」檢方算是徹底明白過來,潘謹言這個證人找的太失敗了,完全就是向著被告的。
檢方竟然打斷自方證人陳述……潘謹言雖然還沒說完,但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
審判長也意味深長地看了潘謹言一眼:「……反對有效。證人,我最後提醒一次,在法庭上不要將猜測當作證詞。」
「請問證人,」阮澤道,「我方當事人與『挑子』的通話錄音是否無法辨別真實身份?」
「是。有一方聲音進行了處理,無法技術恢復。」潘謹言道。
「我方當事人與其他涉案人員的通話記錄,是否只能證明有人使用我方當事人名下的電話卡進行通話?」
「是……」
「反對!誘導性提問!」檢方再次抗議。
「反對有效,請辯護律師注意自己的提問方法。」審判長道。
阮澤轉而問道:「我注意到關於裴依楠死因的音訊被列入了證據,請問證人,您是否認為我方當事人是報復殺丶人?」
「反對!誘導性提問!」
「反對有效,請辯方律師修改提問。」
阮澤抬手推了推眼鏡,他知道這樣不好,但他也是真的被逼無奈了:「請問證人,您根據調查判斷我方當事人有何作案動機?」
潘謹言聽出了阮澤的意思:「我認為有多方面因素,被告母親的死是成因之一,其二還有柏鈞時當時觸及到了『狼群』的利益,故而尹梓章容不下他。」
這話說的有技巧,不動聲色就將主責推給了尹梓章。
而檢方意料之外的對此竟然沒提出反對。
「好的,我的提問結束,謝謝法庭。」阮澤欠身道。
「檢方可以補充提問。」審判長道。
兩位公訴人相互對視一眼,謝絕了審判長的提議。開玩笑,他們可不敢再讓潘謹言說出什麼了……
審判長也不意外,待潘謹言離庭後才道:「下面請辯方律師進行辯護。」
「謝謝審判長。」阮澤重新起身道,「首先,我需要再次向法庭申明,我方當事人自始至終進行的都是無罪辯護。」
審判長帶著探究看向柏非瑾,柏非瑾不卑不亢地回視,目光相觸時還習慣性略微頷首。
第233章 涅槃重生(61)
「其次,請法庭注意,案發當時我方當事人尚屬未成年,且身處於高壓、特殊環境中,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都得不到保障,不具備完全自主行動能力。」阮澤說著列出了多份口供,其中有胡云的陳述,也有從楊局那得到的「狼群」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