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離了個大譜,電瓶車全責(第2/2 頁)
”
此時麵包車司機不幹了。
臥槽
責任都劃分好了,還特麼給你錢?
當我傻啊!
麵包車司機搖頭:“不行,責任已經劃分清楚了,我是一分錢都不會賠付的。”
“責任劃分我們不認同,如果你不賠的話,我們就去交警部門讓懂的人鑑定。”
“去就去,誰怕誰啊!”
兩人雖然是小偷,但是小偷也有素養。
這件事兒本來就是麵包車主責,他們是次責,無論走到什麼地方,都是這個責任。
聽到林宇判定他們全責,堅決不幹。
林宇道:“你們既然不服,那就跟我去交警大隊,都跟我的車,不要走丟了。”
他們騎車,跟著林宇前往交警部門。
孫大林看著林宇帶人回來。
心裡疑惑。
咋回事兒,不是處理交通事故嗎?
怎麼帶著他們回來了?
按照道理,一般交通事故是不需要回到交警部門,雙方協商好,就完事兒了。
如果是私了,根本不用出事故鑑定書。
孫大林問道;“怎麼回事兒?”
林宇道;“他們對於我的判罰不服。”
看到孫大林,韓修遠告狀:“我們是電瓶車車主,他是麵包車司機,我們相撞了,這個交警判定我們是全責,麵包車沒有責任。”
“他還說麵包車司機在麵包車裡面,我們騎電瓶車在外面,我們受了傷,所以是我們的責任。”
“憑什麼是我們的責任?”
“你給評評理,我們是弱者,怎麼還成了我們的責任?”
“他還說,如果我們開坦克,要是撞了,受傷的是麵包車司機,就是他的責任,我們沒有責任。”
“天底下哪有這個道理?”
韓修遠氣憤不已,說著自己的遭遇,差點就氣的哭了出來。
太沒有道理了。
孫大林聽見韓修遠的話,看著林宇。
這就是你的責任劃分?
如果是十字路口相撞,一般情況下只有兩個選擇:
第一:麵包車主責,電動車沒有次責,這是為了方便照顧弱者。
第二:麵包車與電瓶車都是一半責任。
哪有電瓶車全責的道理。
孫大林道:“我需要看現場圖片。”
“我這裡有。”
韓修遠趕緊拿出手機,曬出了圖片。
孫大林看著圖片。
這責任很好劃分啊!
麵包車主責、電瓶車次責。
孫大林道:“行了,我已經知道了,責任劃分由我來定。”
林宇道;“不用了,這兩個年輕人都是小偷,他們這是自投羅網,我一輛警車裝不下他們,隊友都出任務去了,所以騙他們來交警大隊自首。”
兩位年輕人臉色大變。
臥槽
這交警不講武德。
居然用如此下流的伎倆,騙他們來交警大隊。
兩人對望一眼,潛意識裡做出了決定。
撒腿就跑。
年輕人的速度很快,但是林宇的速度更快,一手一個小弟弟抓住他們的脖子:“都到了交警大隊,還是進去喝一杯茶吧!”
兩人感覺脖子被有力的鉗子抓住,想掙脫也掙脫不了。
孫大林迅速拿出手銬,將他們銬起來。
林宇看著麵包車司機:“行了,你走吧,他們估計要去牢裡呆幾個月,也就沒有責任劃分了,再說了,他生龍活虎的樣子,哪裡像斷了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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