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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阿飛。“他那樣做,總有他的苦衷。”這是他用來為朋友辯解的慣用語。他對他們的態度,有點像宋江對朝廷的態度:“縱使朝廷負我,我終不負朝廷。”這樣偉大的友誼,是李尋歡藝術家生涯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他的第三件事,是要有兩個真正的對手。其中一個叫上官金虹,另一個叫郭嵩陽(沒錯,是郭嵩陽,不是荊無命。荊無命是阿飛的對手,在李尋歡眼裡,荊無命還不配作他的對手)。他們在百曉生的兵器譜上分別排第二和第四,而小李探花,就像他的功名一樣,在兵器譜上也排第三。故事的結局是,郭嵩陽和李尋歡惺惺相惜,結果死在上官手裡,而上官最終死在小李手裡。
藝術家生涯(2)
這是一個對稱的故事。以李尋歡為中軸,一邊是龍嘯雲,上官金虹,林詩音;一邊是阿飛,郭嵩陽,孫小紅。故事的悲歡離合無論多麼驚心動魄,處於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尋歡卻是這樣的一個人——“無論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獨的。”是的,因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樣,是一個完全自戀的人。“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樣”,這是他自戀的原因,同時也是結果。無花和李尋歡,演繹了自戀男人的兩個經典榜樣。無花追求的是自己形像的完美和純粹,不能容忍“皮囊已鏽”,更不能容忍“但汙何妨”;李尋歡在意的是如何將一生演繹成傳奇。他是那樣的自戀,以致於喜歡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壺酒,夜裡七壺酒,這是一種形式感很強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個人(在書裡是孫駝子)見證,流傳開來,就成傳奇。這樣的行為,就像一句忘了作者是誰但印象深刻的詩句所言:“把孤獨當作倖福/用微笑表達絕望”,也頗有一點“皮囊已鏽,但汙何妨”的味道。
這就是李尋歡。你說他矯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任你做不到他那樣。不因為你沒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無法承受那種生活需要付出的代價:忍受寂寞,永遠把生活當作藝術,時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現在我想談談古龍和李尋歡的關係。不難想見,當古龍書寫李尋歡時,他是全情投入的。隨著寫作的深入,逐漸的,李尋歡成了古龍理想人格和古龍自己的替身。與金庸追求中正平和的理想境界相比,古龍有著更多的叛逆性,也有著更多的自戀情結,這種自戀又表現為聲色犬馬的速朽形式。除了令狐沖,金庸從未將一個浪子作為主人公。並且,從情色上看,令狐兄弟配不上浪子的稱號。看李尋歡:
他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絕色美人有過幽期密會,他掌中沒有拿飛刀和酒杯的時候,也不知握過多少雙春蔥般的柔荑。
古龍是以欣賞的態度這樣寫 的。無論是習武,撫琴還是用情,金庸都認為過猶不及。武學就不多說了,單說那琴與情吧。劉正風和曲洋在彌留之際仍不忘評點莫大的胡琴:
曲洋說:“他劍法如此之高,但所奏胡琴一味悽苦,引人下淚,未免太也俗氣,脫不了市井的味兒。”
劉正風道:“是啊,師兄奏琴往而不復,曲調又儘量往哀傷的路上走,好詩好詞講究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好曲子何嘗不是如此?我一聽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遠之。”
“往而不復”,這是莫大先生的問題所在,也是古龍的問題。乾龍贈陳家洛的佩玉上刻的十六字,乃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深不壽,強極則辱,謙謙君子,溫潤如玉”。相比之下,古龍本身既有憤世嫉俗的憤青情結,又有及時行樂的浪子情懷,還有“天子呼來不上船”的恃才傲物作派。這些東西深深地烙印在古龍的作品中,越是好的作品,這種氣息就越濃。而在李尋歡身上,古龍投入了最深的感情,並且還賦予李尋歡光輝的仁愛之心。這使李尋歡的形像遠遠高於古龍的其他經典人物,成為古龍心目中的代表人物。實際上,古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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