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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銘總算喝到了半杯水,宣佈中場休息結束,繼續開始百家講壇:&ldo;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上來,怎麼確定這兩起失蹤案是系列案?如何對它們進行串併案分析?&rdo;
&ldo;從受害人看,他們是同一個研究所、同一個專案組的成員,附和系列案受害人的特徵。&rdo;李維斯試著按宗銘的理論來分析,&ldo;從犯罪現場看,他們都是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離開的,而且走得都非常匆忙‐‐關傑失蹤之前在做實驗,離開實驗室的時候連加熱器都沒有關,韓博濤離開家的時候沒有換衣服,沒有換鞋‐‐這說明他們離開之前都以為自己很快會回來。從證人證物看……我唯一接觸到的證物算是監控影片吧,他們失蹤前都選擇了有監控盲點的路線,而且對本應該關注的東西熟視無睹。就以上分析看,系列案的可能性應該很大吧?&rdo;
宗銘點了點頭,道:&ldo;常規偵察下一步的做法,首先是排查受害人的社會關係,尋找交集,主要關注那些和他們有利益衝突的同事、熟人、親屬。比如你說靚靚媽說,他們為一家著名光電企業做研發,那麼這家企業的競爭對手嫌疑就很大,我猜劉隊長一兩天之內就會去走訪那些企業。&rdo;
&ldo;另外就是從犯罪現場出發,尋找證人和證物,推斷他們的去向。&rdo;宗銘繼續說,&ldo;證物除了監控錄影,還有嫌疑人可能留在現場的指紋、dna,不過這件案子拿到這些東西的可能性很小,最多查到受害人失蹤前的通訊記錄。別以為通訊記錄很好查,現在網路通訊發達,追蹤難度其實非常大的。&rdo;
李維斯消化了一下他的話,道:&ldo;你說的這些屬於從受害人出發,由內向外擴充套件偵察框架吧?那如果把它當成系列案,反過來推呢?&rdo;
宗銘道:&ldo;你這樣想很好。如果反推,我們要給嫌疑人做側寫,首先就要建立受害人模型。如果還有下一個受害人,會是誰?&rdo;
&ldo;同組其他研究員?&rdo;李維斯有點茫然。
宗銘搖頭道:&ldo;我們手頭的資訊太少了,現在還很難做推理。不過你提供的資訊很重要,如果嫌疑人是一個超級腦,一旦鎖定調查圈,確定人選就很容易‐‐我們連證據都不需要,只要讓你和他一起待上四十八小時就行了,你肯定能感受到大腦的電器性震顫。&rdo;
李維斯忽然發現自己就是個人形測試機:&ldo;那我們就這麼幹等著局座下任命嗎?你不是說手下有駭客,可以黑劉隊長的電腦嗎?&rdo;
&ldo;……違法亂紀的事情就不要說得這麼光明正大了吧?&rdo;宗銘教訓他道,&ldo;這事兒有風險,萬一被局座抓住我就完蛋了,估計停職能停到下個世紀。&rdo;
李維斯想想也是,剛想勸他老實點別作妖,乖乖等任命書下來,宗銘又道:&ldo;所以必須得找個他查不到、也惹不起的人來做這件事啊……&rdo;
鬧了半天還不是要作妖……不過李維斯覺得&ldo;查不到&rdo;這件事好辦,像歐米茄姑娘那個級別的駭客就差不多了,但&ldo;惹不起&rdo;就比較難辦了‐‐能讓副局長惹不起的人,那得是正局長及以上吧?
然而正局長不至於喪心病狂要監守自盜當駭客吧?
&ldo;誰呀?&rdo;李維斯問,&ldo;上次給你幫你弄假逮捕令那個人嗎?&rdo;
宗銘笑而不語。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