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侯自軍的抉擇(第2/2 頁)
,到了,陳局,你有什麼指示?”
“你們轄區今晚這起打架鬥毆事件,影響極為惡劣,已經驚動了部裡的領導,所以你一定要依法嚴辦,做典型案例來辦。”陳局在那頭說道:“另外,不管打人一方背景有多深,在審期間,絕不允許他們與外界有任何聯絡。”
“還有,你們那邊做好初步材料以後,就將材料和人犯一併移交到市局裡來,由市局做最後審查,然後移送檢查院。”
陳局的話聽似沒有任何問題,但混跡官場幾十年的侯自軍還是聽出了一點貓膩——
人犯。
按辦案流程來說,只要法院還沒做出最後的量刑定罪,犯罪嫌疑人是不能被稱之為犯人的,更何況對方還是現役軍人,應該第一時間移交給軍隊保衛部門處理。
但陳局現在卻直接將打人的一方稱之為人犯,直接給定了性,也許是一時口誤,也許是有意為之,如果是後者——
侯自軍就要重新考慮所謂的“從嚴”和“典型”是不是就不僅僅是字面上的意思了。
“我知道了,陳局。”侯自軍只能先滿口答應。
不管有怎樣的猜疑,他都不可能把這份猜疑放到檯面上來說——
做官嘛,除了能力以外,還要有悟性,悟領導的意思。
結束通話了電話,侯自軍陷入了沉思,如果他按照陳局的話去做,看似對他這個分割槽局長一點壞處都沒有,其實不然——
,!
一旦他真的按典型案例的材料來做,然後上報給市局,可最後如果沒做成,那背鍋的可就是他自己了。
思來想去,侯自軍最後決定親自去“審審”。
來到審問室,初步的案件審問已經完成,侯自軍看完了審問材料,看得眼角直抽抽,因為這場鬧劇的起因太過狗血了,狗血到讓人難以相信,但偏偏又有證據佐證何兵的話——
一份錄音。
錄音中,是尹萬山帶著韓三城逼婚尹夢依的對話。
“你們先出去吧!”
侯自軍放下了手中的材料,將兩個負責審訊警察支了出去。
待負責審訊的警察出去以後,侯自軍關掉了監控,然後開門見山地說道:“何中校,我是神武分局的局長侯自軍,上面要求我將你和你的戰友們做典型來處理,暫時不要將你們移交給軍隊保衛部門,你覺得怎麼樣?”
“侯局長,你想怎麼樣?”何兵反問道。
“我會按照上面的意思來做,把你們的材料做好,然後將你們移交到市局,但在此之前…”侯自軍停下話,從口袋裡掏出來一部手機推到何兵面前,才接著說道:“這是我自己的手機,你可以打給任何人。”
小船怕風浪,大船怕轉彎——
在這藏龍臥虎的四九城裡,侯自軍自知自己只是一葉扁舟,經不起任何大風大浪,他既不想得罪陳局,但也不想埋下隱患背一個莫名其妙的鍋,因為這件事在他看來是藏不住的。
他不知道陳局他們接下來要怎樣操作,但一旦軍方追究起來,他侯自軍肯定是第一背鍋人,因為他並沒有在第一時間通知軍隊保衛部門——
這違反了規定。
這可以是大事,也可以是小事,但侯自軍只希望自己在這場鬧劇中——
沒事。
:()結婚後,老婆追著我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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