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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對警察叔叔的調查取證和拘留所的伙食多有微詞,但能被放出來,我就已經很高興了。
最重要的是,我從警察那裡打聽了,那個外號叫燎菊的女時妖和他那個男伴是網上在逃的通緝犯,光經過他們手拐賣的孩子,沒一個百也有八十,這一次進去,只那一條拐帶孩子的罪名,不叛死刑是不可能的。
至於刀靈為什麼會在時妖出現的時候示警,趙海鵬則在後來告訴,我他也不很清楚,估計這或許和刀靈過去悲慘的某些身世有關。
總之,透過這次的事情,我終於知道自己那小竹詩不是一個只會好吃懶做的小鬼頭,而是一個能幫助我許多忙的小精靈。
不太聽話的小精靈。
知道了這一條,我心裡便樂呵的和吃了蜜糖一般,雖然三天以來連油腥都沒見過,可也依舊高興,大早晨看守所的門一開,我就跟著屁顛屁顛的跑出了看守所的大門。
看守所門外,有我的車,趙海鵬和趙水荷正站在車邊,早早的等著接我。
再一次看到親人的心情是極其興奮的,我高興的忘乎所以,快速跑過去,老趙要和我握手,我卻給了他一個熊抱,不過在我鬆開老趙,又撲向水荷的時候,那小丫頭卻尖叫著逃開了。
和他們打完招呼,我下意識的去找我弟弟阿四,但是……卻沒看見人。
我詫異道:&ldo;阿四呢?咋沒來?&rdo;
趙水荷聽見我問阿四,立刻漏出了非常鄙視而輕蔑的笑容道:&ldo;別提了,中了女妖的迷魂藥,現在都還沒醒呢,天天和個傻子一樣坐在店裡,看見女人就石榴妹,石榴妹的叫,我怕別人告他,就先關起來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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