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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寧可死,也不願意違背心意,跟墨道千金在一起。
那麼,回過頭來。既然他喜歡「程思音」,當初將她從夜總會撈出來的時候,他為什麼不說啊?
他為什麼不說「我喜歡你」,「請讓我追求你」,「我願意和你一起奉養你的母親」等話?
當時女主所處的情景,哪怕一點點善意,都會被她放大無數倍。他那時候是她的救星、白馬王子,她要愛上他,生生死死都不跟他分開,簡直不要太容易!
但他沒有。不僅沒有,還做出一副「我不喜歡你」「我只把你當玩物」的姿態。
「你知道就好。」面對她決然的語氣,薄晉言的眼底閃了閃,冷冷說道。
這下小灰都無語了:「他,注孤生的典範!」
長了一張嘴等於白長,這明明可以是個寵文配置啊!
想到明明可以走寵文劇情,偏偏因為這傻【嗶——】嘴硬,活生生變成了狗血劇本,小灰就對他非常不待見。
「那我不問了。」韶音利用上個世界錘鍊的熟稔演技,輕鬆做出「我很痛苦」「但我知道這不應該」「我要做個堅強自愛的女人」「我釋然了」等微表情。
扔掉雜誌,她也在沙發上坐下,拿起丟在沙發一角,屬於自己的手機,開始給小姐妹發訊息,約之前介紹她夜總會工作的小姐妹喝下午茶。
並對薄晉言說道:「我太傷心了,我要出去散散心,給我點錢。」
「程思音」從來沒有問他要過錢。她不想讓自己和他變成那種關係,於是盡力避免跟他有金錢上的往來。
但韶音剛剛問出來了,他根本不喜歡她,只把她當玩物——他說,她就信。
既然是這種關係,他不拿點錢,他好意思嗎?
女朋友才天天陪他進行雙人運動還不要錢。他既然不是她的男朋友,那就做好份內的事,該給錢給錢。
「你要錢?」聽到她毫不客氣的索要,薄晉言有些驚訝。臉上劃過警惕,他冷冷道:「我以為我們說好的。」
說好什麼?他給她母親治病,她聽他的話?
「當時我以為你喜歡我。」韶音毫不客氣地說,往口中塞了一瓣橘子,看向他道:「但你既然不喜歡我,那我們就在商言商。別說我不配,以我的長相,只要我刻意討好,願意為我花錢的人多得是。」
雖然「程思音」並不會如此,但談判不是嗎?總要列出其他可能性。
聽到她說願意陪別人,薄晉言的臉色「唰」沉下來。他猛地站起身,捉住她的手臂,就往樓上走。
「你放開我!」韶音掙扎道。
薄晉言不僅不放,還抓得更結實了,怒笑道:「你的膽子越來越大了!」
「誰讓你對我有所圖?」韶音毫不客氣地道,「你饞我,可我不饞你,你受著吧!」
她的表現跟從前大為不同,但薄晉言沒有任何懷疑,只當她看到那份雜誌受刺激了,一言不發,拉著她就往樓上走。
「放開我!」韶音掙扎道,順手把沒吃完的橘子拍他臉上,「混蛋!」
橘子被她拍碎,酸性汁液流出,沾了薄晉言滿臉,甚至有一部分滲進他的眼睛裡。
「嘶!」他痛苦地發出一聲,下意識鬆開她,捂住眼睛。
韶音嚇了一跳,問道:「你沒事吧?我不是故意的!」說著,連忙拿茶几上的杯子,用清水給他洗眼睛。
薄晉言來不及跟她算帳,他忍著痛楚,流著生理性淚水,花了十多分鐘,才終於讓眼睛好受點。
這時候,他已經雙眼通紅。再看驚得小兔子似的,揪著手站在一旁的女人,伸出手:「跟我上樓!」
來了來了。
男主一不順心,就拿女主撒氣,透過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