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第2/4 頁)
守。請即依同法第21條予以懲處。 六、自此檢舉函送達後,貴主席即屬‘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三條‘長官知情’狀態,貴主席如再拖拖拉拉,‘行政院長’連戰即將收到檢舉貴主席之函,勿謂我方幹不出來也!(如連戰不打你官腔,自有‘立委’多人質問那醜八怪連戰。) 七、查該衙門助紂為虐時,辦事朝發夕至、新速實簡;如今被判敗訴,卻辦事毫無效率,且態度可惡。除循法律程式日內會同法院查封該衙門市長室外,特具以函檢舉顢頇違法之林柏榕等,並警告你。張桂貞代理人李敖。
“13天后(4月8日),我趁勝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聲請狀’,理由欄下寫得氣壯山河: 一、相對人於1987年6月21日非法侵入聲請人住宅,非法扣押聲請人所有之藏書14608冊,並經燒燬無存,業經臺中地方法院判決(證一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證二號)、‘最高法院’判決(證三號)確定,應賠償價金及訴訟費用(證四號)。 二、相對人迭經催促(證五號),仍不自動履行上開債務,聲請人依法自得以上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就相對人所有之財產(先就臺中市政府市長室內財物部分)為強制執行。 三、查臺灣各縣市,府庫不足情況嚴重,臺北縣政府且以財務衰竭聞,臺中市政府也危在旦夕。緣以‘中華民國’在蔣介石秘密談話中,都有‘亡國情事’(證六號),何況其下級衙門?為此特請迅予定期執行,以赴時間,以保權利。
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自述:一元錢官司與禁書事件(6)
“4月15日,宋楚瑜下令秘書處機要室回件,告以追蹤處理;4月19日,臺中地方法院法官趙春碧下達執行命令,臺中市政府眼看就要被貼封條了,林柏榕終於怕了,5月12日,終於乖乖地開出‘國庫支票’來,全部賠償(包括利息)總計新臺幣2348656元整。支票在手,我簡直要kiss它,我爽死了!爽過以後,我跟人笑說:‘張桂貞老太太真後悔家裡只收藏了14708冊禁書,要是多收藏10倍,那臺中市政府不就多賠了10倍了嗎?這樣子,每本照定價十足收款,不打折扣,簡直比賣給書店、賣給讀者還划得來呢,這麼好的買主,又哪裡去找啊!臺中市政府萬歲!臺中市政府萬歲!’
“一連打敗臺北、高雄、臺中3個市政府,是我人生快意事之三。3,是個好數字,但對吃敗仗的國民黨偽政府說來,卻是恐怖數字。在法庭外,我跟參與查扣作業的派出所主管警員‘楊三共’開玩笑,我說:‘一個共(中國共產黨)就把國民黨給整垮了,你3個共怎麼得了,警備總部不該先抄我媽的書,應該先抓你打屁股才對啊!’他滿臉通紅、搖頭苦笑說:‘李先生請原諒,我是小人物,一切奉命辦事,李先生請原諒。’這一打趣,可算是‘刁民’李敖最幽默的收尾了。”
紀事:狀告李登輝(1)
狀告李登輝
對於李登輝在臺灣12年的倒行逆施,李敖早已憎恨在心裡,並且早在李登輝在臺上執政時,李敖就在臺上多次發出“只要李登輝一下臺我就告他”的戰鬥誓言。李敖是說得出就做得到的人,2000年5月21日,李登輝在國民黨人的一致憤怒呼喊聲中,黯然宣佈下臺。
翌日一大早,著名臺灣作家、###參選人李敖就在親民黨“立委”李慶華、馮滬祥和律師林憲同20多人的簇擁之下,來到了臺北市“高等法院檢察署”,他們向法官正式提交了一份控告李登輝的訴狀,公開把剛剛卸任的李登輝推上了被告席。聽到這一訊息,臺灣眾多家新聞媒體早早就派出了大批記者守候在院落大門前,把李敖等人向法官遞交訴狀的歷史性場面拍進鏡頭。
對於著名雜文作家李敖而言,他前半生不但以犀利的文章作為投槍,充當了針砭時弊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