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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鏡盒取出來,從桌面上出溜給她。
&ldo;戴上吧。&rdo;我說。
&ldo;好吧,我戴上。&rdo;她說,&ldo;可是我得先把帽子摘下來……&rdo;
&ldo;好,那就先摘下帽子。&rdo;我說。
她摘掉帽子,放在懷裡。後來她想起要戴眼鏡,可是又把帽子忘了。她拿眼鏡的時候,帽子又掉在地上。戴上眼睛她的神情自然多了。
在她做這些事的時候,我從她的提包裡取出那隻手槍,塞進我褲子的後口袋,我估計她沒有看到。前天我曾經在她的寫字檯右角的抽屜裡看到一隻核桃木柄、口徑點二五的科特牌手槍。我想現在我藏起來的還是那一把。
我走到長沙發前頭坐下。我開口說:&ldo;好了,咱們又見面了!現在幹什麼?你餓不餓?&rdo;
&ldo;我到萬尼爾先生住的地方去了。&rdo;她說。
&ldo;噢。&rdo;
&ldo;他住在舍爾曼橡樹林,艾斯卡米羅大道的盡頭。那條道已經到頭了。&rdo;
&ldo;大概已經到盡頭了。&rdo;我說了句毫無意義的話,試著噴了個煙圈兒,可是沒有成功。我臉頰上的一根神經突突地跳著,好像一根彈簧。我不高興這根神經這麼跳。
&ldo;可不是。&rdo;她說。她的聲音仍然很平靜,可是上嘴唇卻仍然一下一下地往上跳,下巴也仍然左右擺動,&ldo;那地方靜極了。萬尼爾先生在那兒已經住了三年了。以前他住在好萊塢山,住在鑽石街上。那時候他跟一個別的人合住一幢房子,可是他們合不來,萬尼爾先生說。&rdo;
&ldo;這是可以理解的。&rdo;我說,&ldo;你認識萬尼爾先生多久了?&rdo;
&ldo;我認識他八年了。我不太瞭解這個人。只不過每隔一段時間,我就得給他送‐‐送一個小包去。他願意叫我把包送過去。&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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