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信用卡迷霧(六)(第1/2 頁)
9.終局
對嶽賢和嚴雨霖來說,拔出蘿蔔帶出泥一般地破獲兩起案件是一件很振奮的事情,但說不清兩起案件誰是誰的“副產品”。
在詹光的住處,警方查獲了八部手機、十幾張銀行卡、三臺電腦。
“你好,我的信用卡晶片壞了,可以給我補發一張嗎?”
“可以補卡。”
“請問這張卡額度還有多少”
“還有元。”
“你給我補一張卡吧。”
“請您到營業廳當面辦理。”
“你的服務太差了,我要投訴你。”
“先生別急。請告訴我預留手機號,還有地址要改嗎?……請輸入密碼……感謝您的配合,卡片稍後跟您寄來。”
這是一個影片節目。節目中正在講信用卡補卡詐騙,撥打銀行客服電話要求補卡的是詐騙分子,而詐騙分子手中的信用卡資訊則是買來的。
節目主持人和嘉賓展開對話,主持人問:“銀行在補卡過程中,要給卡主傳送資訊,但是本案中,詐騙分子先是試圖遮蔽卡主的簡訊,實在做不到的,乾脆對卡主展開‘資訊轟炸’。所謂的‘資訊轟炸’,就是用大量的垃圾資訊淹沒有效資訊。我的問題是,像這種情況,卡主要不要承擔責任。”
“我認為過錯主要是在銀行,銀行沒有遵守基本的準則,就是必須對顧客的身份進行核實,這是主要過錯。銀行應承擔大部分責任。”
袁純正在收看這期影片,她是這個影片賬號的粉絲。博主就是肖問豪。節目中的嘉賓是酷博士。
袁純接到了範東明的電話,知道了案情的由來。謝荷的落網難解她心頭之恨。她想知道謝荷會得到什麼樣的處罰,諮詢了一個律師,律師沒有回答她的問題,要求她先交諮詢費。袁純只覺得自己好唐突,又不是自己的事情,為什麼要交錢?
她差不多每期都給肖問豪製作的系列節目《小法庭》貢獻一個點贊量,現在她是博主的金粉,就是博主最高等級的粉絲。
收到袁純的私信,肖問豪邀請酷博士和戴聰明一同透過網路解答。
酷博士認為,謝荷冒用他人身份辦理信用卡涉嫌犯罪。戴聰明提出另外一個觀點,詹光將拾到的身份證交給謝荷,告訴謝荷犯罪方法,屬於共犯,詹光需要對以袁純名義辦理的信用卡透支負責。
三個月之後,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詹光虛構事實,詐騙公私財物9.8萬元,數額巨大,詹光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五萬元。詹光騙取保險公司理賠款4,3萬元,數額較大,犯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三萬元,冒用他人信用卡,詐騙金額5.4萬元,數額巨大,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五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執行罰金十三萬元。
謝荷虛構事實,詐騙公私財物9.8萬元,數額巨大,犯詐騙罪,在共同犯罪系從犯,有立功情節,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四萬元。謝荷騙取保險公司理賠款4,3萬元,數額較大,謝荷犯保險詐騙罪,在共同犯罪中系從犯,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萬元,謝荷冒用他人信用卡,詐騙金額5.4萬元,數額巨大,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五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執行罰金十一萬元。
一審判決後,謝荷和詹光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肖問豪根據袁純的故事,製作了一期《小法庭》,定名《信用卡迷霧》。酷博士作為嘉賓在節目中講解:“《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具體包括四種方式:第一,使用偽造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