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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裡交給掌櫃,自己先快馬加鞭,躲到南方去,當然,還未出城,人已被攔了下來,一群身份不明但手段厲害的人,讓見慣了勾心鬥角、刀光劍影的丁四海,服服帖貼地從馬車裡滾下來,跟他們回去,至於回哪裡去,丁四海則不太清楚了,因為,他的眼睛,只來得及看到自己的車夫和保鏢被一陣刀光剜剮成一片片血肉模糊的肉片,便被一塊黑布矇住了。
想要獨善其身,在江湖中,是絕對不允許的。
你可以選擇甲,也可以選擇乙,不管你選擇哪個方向的陣營,總之,你不能站在中間!
站在中間的,就叫攔路狗!不管是甲或是乙,都不會把你當自己人!
所以丁四海還是白混了。
在下九流的世界中打滾了十幾年,他還是算錯了。
他想要獨善其身,那便是誰都不允許的!這本該不是他會犯的低階錯誤,但他犯了!
人畢竟是怕死的!丁四海相當怕死!
所以他會像逃!
一個再聰明的人,如果失去了鬥志,那麼,他的聰明便會大打折扣!
丁四海卻不太清楚這個道理。
當然,他也不太清楚,綁走自己的,是姓花的,還是姓烏的。
這個小插曲,發生在花錯走進[福祿壽]之後,當然,也是在十三走進去之後。看到久違的烏鴉二當家陸二爺時,他望著陸二爺那已經扁平塌陷的鼻樑,突然笑了。
陸二爺的鼻子,原本還算挺拔的。
至於他的鼻子為什麼會塌陷成這樣,除了他以外,十三和無命應該最清楚。鼻子一扁,整張臉就如同被大象踩過一樣,看到十三,陸二爺居然下意識地摸了摸鼻子,好像那裡很癢似的,所以惹得十三一陣發笑。
但這樣的場合,發笑是不合理的。眾人都神經緊繃,惟獨一人笑吟吟,怎麼說也有些放肆,但花錯此時卻很享受十三這种放肆!
十三的放肆,象徵著他花錯的無敵!
十三越是放肆,他花錯便越是有面子!江湖上人人畏懼敵對十三,是花老爺子,一手拉拔出的無敵戰神--沒有雙花頭銜的紅棍王!
在這種嚴峻的關頭,花錯偏偏還想起了當年。那個飄雪的冬天,那個瘦小乾癟的小乞丐,為了活下去而不停奔跑,要不是他留下那小子一條命,世上不會有後來的十三!
他還記得那雙眼睛,十幾年來,那雙眼睛的成色分毫不變!依舊夠怨、夠毒、夠狠、夠勁、也夠漂亮!
雖然他教導那孩子,要把這雙眼睛的成色掩藏起來--伸手不打笑臉人,世上最可怕的,不是瞪人的眼神,而是別人瞪你,你也能笑眯眯地把瞪眼的人殺了!
這孩子學什麼都快!
漸漸的,笑容也出現在這孩子的臉上了。
不僅笑得像真的一樣,而且還讓人如沐春風!
這是好現象,笑著殺人,享受地殺人,總比哭喪著臉去殺人,要好過得多!
所以,當他看到此時的十三時,花錯顯得得意。
他生平喜歡栽培人,而最最無法掌握、又最最得意的乾兒子--此刻就站在他前面,誰想挑釁他,就得先過他乾兒子這一關!
雅間裡的人並不多,八仙桌上風位,迎門而坐的首位,便是一個頭戴斗笠的男人。斗笠上垂著黑色的紗簾,一張臉、包括身形相貌,全都掩蓋在這不清不楚的穿著當中!他身旁順位坐著陸二爺,而烏鴉裡,唯一一個肯拋頭露面的大人物,似乎就只有他了!另一邊還坐著一個粗短的壯漢,正是當初,出現在春風得意樓上,險些為難無命的那一個!
桌子後面的描金紫檀木屏風兩旁,各站立了一個精神抖擻的刀子手,但從他們的身上看去,經驗豐富的花錯很明白--這間屋子裡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