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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我愛他。我恨他。
他用他的佳貴車送我回家。
第15章
我只是開始學做偵探,你不能坐在家裡或是辦公室裡等人進來把情報告訴你;你必須四處奔走打聽,問些難為情的話,讓自己變成個討厭鬼。
我正是那縻做,不但我接受報酬(而且加上特支費),而且我真心愛德瑪麗新,希望能破案。再說,有人在愚弄我‐‐讓我簽張收了空展示箱的收據‐‐因之對這件事耿耿於懷,我要報仇雪恨!
星期一早晨,我懷著無畏的精神打電話給海瑪萍太太,要求即刻去見她。如果她有所驚訝或不快,聲音中並沒有表現出來。她說下午二時正與我見面‐‐口氣有如是皇后批准屬下的晉見,我怯懦地道謝,這便是無畏精神!
下午信件來時,我的勇敢又受到一次挫折,三份目錄、電費與電話費帳單,還有一張平常的白信封,上面打著我的姓名住址,沒有發信人的字樣。
裡面只有一張白紙,中間用大體字打著:&ldo;停止‐‐否則。&rdo;沒有簽名。
非常戲劇化,也令人心驚,我第一個反應是買機票回迪莫因老家,打打籃球終我一生。
第二個反應:憤怒。這個婊子兒想嚇唬我使我罷手辦案?好大的膽子!第三個反應:打電話給警方,我這樣做了,花了半小時才找到刑警喬其安,我把匿名恐嚇信告訴他。
&ldo;該死,&rdo;他說,&ldo;平常的白紙?&rdo;
&ldo;是。&rdo;
&ldo;用打字的?&rdo;
&ldo;是。&rdo;
&ldo;你拆開了?&rdo;
&ldo;當然,否則我怎麼看信?我撕破信封抽出信紙,開啟閱讀,我不拆開怎麼辦?&rdo;
&ldo;好,好,&rdo;他安慰她說,&ldo;別大聲吼,我去拿來驗指紋,可是不可能有什麼結果。我覺得和費沈公司的信一樣,平常信紙,沒有指紋,用奧林比亞打字機打的,嗯,我們看……你知道其中意義吧?你已經接近了。&rdo;
&ldo;接近什麼?&rdo;我問,&ldo;其安,我沒有發現一點蹤跡。&rdo;
&ldo;你做了什麼?你和什麼人談過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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