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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知道了牽手,接吻和擁抱,都是來源於可心略帶害羞式的傾訴,她從來沒有聽人講過這些,偶爾在電視裡看到了,也是飛快地跳過,彷彿那是她這個年紀裡不應該接觸的。她很喜歡聽可心說她和鄧暢的事,因為她第一次離愛情這樣近,儘管書上描寫的愛情千千萬萬,各種姿態,都是美好的,可是可心的愛情讓她覺得,那份美好是觸手可及的。
她從來沒有將愛情同她父母聯絡在一起,她甚至都不曾想到過,愛情發展到最後的階段就是父母與孩子。她從來沒有想過,她父母的愛情是存在在沒有她的時光裡,時間踽踽獨行,消磨掉她父母心裡的光與影。她來到這個世界上,望著牆壁上沒有刷白而留下的泥巴印子,望著牆上的蜘蛛網結了一層又一層,混成一綹結實的線,被時間篩落的灰塵盤在上面,她只感覺到細細的,數不盡的荒涼。
作者有話要說:
☆、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
經歷了一次座位大調動以後,李蘊便來到了她的生活裡。那麼多年的相守,是從這樣的細枝末節開頭。後來李蘊說,坐在她的前排,偶爾要回頭借點東西,竟然發現她望著書本的臉上帶著笑意。他說他從來沒有見一個人這樣過,因為喜歡書,臉上的幸福直接盪到他心裡,讓他覺得他自己也可以這樣,單純地為了喜歡做一件事而感覺幸福。
其實他們同學了三年,前兩年沒有任何交集,卻在同一個教室裡早已明晰了對方的個性。三年的朝夕相處是很奇怪的,不管隔了多麼遠,只要在同一片地方上著課,那麼就算是熟悉的,多了莫名的親近感。
他願意親近這樣的她。她雖然安靜,卻是靈動的,是池塘裡流動的水,一圈一圈攪起他心裡的漣漪。他偶爾側過頭來聽她與可心上課講悄悄話,她總是那個聽眾,臉上泛著紅潮又帶著笑,劉海細細密密遮過額頭,遮過眉毛,遮到她的睫毛上方和睫毛打著架。她不算是太白的,和可心那種雪白兩樣,她的白帶著一點黃,望過去,他覺得有種溫暖的感覺。他是喜歡她的膚色些。
他家裡沒有書,因為全家人都對書沒有興趣,他自己也一樣。可是他跑到書店去買了幾本,打算修煉一下,試圖找到她的那種沉迷,可是人和人果然是不一樣的,才兩三頁他就看不下去了,到最後他只好擺在自己的座位上,希望她來借。擱置了兩個星期,她沒有任何反應,他終於按捺不住,把書丟給了她。
她嚇了一跳,書就這樣丟下來,她在書裡遊蕩的靈魂一下迫不得已歸位,讓她看起來像只受驚的兔子。她瞪著眼急需他的解釋。他說:“嚇著了?”他笑了,又說:“看著這書看不進去,好煩,想著你應該喜歡看,就想給你看。”她說:“哦。”然後就把書收了起來放進自己的屜子裡,完全沒有生氣的跡象。他忘了她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因而有一點失望,跟他說話只說了一個“哦”字,他是這樣無聊的一個人?
他沒有氣餒,因為他沒有文具,要用的時候就回過頭去,說:“董纖同學,借一下橡皮。”“董纖同學,借你的歷史筆記。”“董纖同學,還有筆嗎?我筆芯沒墨了,借我一根筆芯吧。”
可心在一旁看不過去了,說:“哎哎李蘊,你就窮到這個地步了?”
他發覺自己的失禮,放假就買了一盒筆芯來,遞到她面前要她保管,說他這個學期下來問她借了很多筆芯,而且他這人東西亂放,下次要找又要找不到,直接寄到她這裡,下次再來借好了。她說:“那好吧。”
好像依然沒有任何發展的跡象,他已經習慣了回過頭去看看她,可是她習慣的仍然是看書,與他並沒有關聯。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幹什麼,心裡失落落的,巴望著與她有點聯絡,可是一想到“男女朋友”這四個字,還是覺得怪怪的,光是想到,就覺得唐突,不僅唐突了別人,也唐突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