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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有一回,我答覆一位比較知心的朋友的問話(他問我,究竟為什
麼到香港來的?)道:&ot;我是為了要寫許多人的傳記,連自傳在內,才到香港來的。第一部,就是要寫《魯迅評傳》。&ot;這位朋友,還不十分了解我的苦心。其
實,蔡邕臨死時,也只想續成《漢書》,而黃梨洲、萬斯同晚年唯一寄託就在編次明史。先前,我也還有埋首研究,做不配盛業的雄心。而今,我恍然明白了,我若不趕快把所知道的寫起來,那就先父夢岐先生在蔣皈六十年的文化
工作,就等於一個泡沫,在轉眼之間,就消失得乾乾淨淨了。而說魯迅的,也
只能讓聶鉗弩、王士菁、鄭學稼顛倒黑白,亂說一陣了;我要把真實的事實,魯
迅的真面孔,擺在天下後世的人的面前(那些接近魯迅的人,都已沒有膽量把
真實的魯迅說出來了 〉。
筆者寫到這兒,似乎魯迅坐在我的面前,我要笑著對他說:&ot;你只能讓我
來寫你了,因為你已經沒有來辯論的機會了!&ot;有一位替羅斯福作傳的人說
羅斯福不是個簡單的人,將來會有許多記述羅斯福的書,但是不會有兩本書對他作同樣的描寫的,因為不會有兩個人從他的一生中看到過相同之處。而一切對於他的描繪,其種類之多,矛盾之甚,會是駭人聽聞的。知道他,以及生活在他的時代的人們,都和他相處過於密切,並且對於他黨派觀念也太強, 他們不是偏護他,便是反對他,因此,都缺乏必須具備的客觀性。&ot;我想,對於魯迅,大概也是如此罷。
這兒,可以讓我來談談他的性格了。我們且先聽聽魯迅生前的一段話。他的這段話是從前人罵嵇康、阮籍開頭的(魯迅可說是千百年來嵇康阮籍的第一個知己),&ot;人云亦云,一直到現在,一千六百年多。季札說:中國之君子,明於禮義而陋於知人心。,這是確的,大凡明於禮義,就一定要陋於知人心的,所以古代有許多人受了很大的冤枉。……還有一個實證,凡人們的言論、
思想、行為,倘若自己以為不錯的,就願意天下的別人,自己的朋友都這樣做。但嵇康、阮籍不這樣,不願意別人來模仿他。竹林七賢中有阮咸,是阮籍的侄子,一樣的飲酒。阮籍的兒子阮渾也願加人時,阮籍卻道不必加人,吾家已有阿咸在,夠了。假若阮籍自以為行為是對的,就不當拒絕他的兒子,而阮籍卻拒絕自己的兒子,可知阮籍並不以他自己的辦法為然。至於嵇康,一看他的絕交書,就知道他的態度很驕傲的;……但我看他做給他的兒子看的4家誡,一一當嵇康被殺時,其子方十歲,箅來當他做這篇文章的時候,他的兒子是未滿十歲的一就覺得宛然是兩個人。他在家誡中,教他的兒子做人要小心,還有一條一條的教訓。有一條是說長官處不可常去,亦不可住宿;官長送人們出來時,你不要在後面,因為恐怕將來官長懲辦壞人時,你有暗中密告的嫌疑。又有一條是說宴飲時候,有人爭論,你可立即走開,免得在旁批評,因為兩者之間必有對與不對,不批評則不像樣,一批評就總要是甲非乙,不免受一方見怪。還有人要你飲酒即使不願飲,也不要堅決地推辭,必須和和氣氣的拿著杯子。我們就此看來,實在覺得很稀奇;嵇康是那樣高傲的人,而他教
子就要他這樣庸碌。因此,我們知道,嵇康自己對於他自己的舉動也是不滿意的,所以批評一個人的言行實在難。&ot;1這段話,我們仔細看一看,就可以知道他所啟發的意義太深刻了。我們決不能說是看了幾部魯迅的作品,幾篇魯迅的散文,就算了解魯迅了。魯迅表現在文章的是一面,而他的性格,也許正和文章所表現的完全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