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七零年代文十(第2/2 頁)
角的淚花,然後拿起筆,繼續寫道:“我知道您因為工作繁忙不一定記得住聶愛國,但作為一個母親,我還是希望能替孩子得到一些訊息。如果您方便的話,請告訴我,他是否有留下任何遺言,讓我能告訴孩子們。再次感謝您抽出時間閱讀這封信,願您一切安好!”
寫完信之後,李言言小心翼翼地將它疊好,放進信封裡。
“秀秀,媽去縣城一趟。”李言言將剛剛寫的信件,仔細疊好放入口袋後,就準備出門去縣城。她知道要趁熱打鐵,如果再拖下去恐怕會發生變故,而且她還需要再去一趟廢品收購站。
“媽,現在這麼晚了你還要去縣城啊?都八九點了,這個時候早就沒牛車了!”正在屋裡看書的聶秀秀聽到母親的話,急忙跑了出來。
“沒事,我可以走著去,咱們腳程快,用不了多久就能到。”李言言安慰著女兒。
“那您到底是去幹什麼呢?這麼著急。”聶秀秀有些疑惑地問。
“哦,我去買些東西,之前去縣城的時候認識了一個朋友,他給我帶了口信,說有不用票就能買到的東西。”李言言解釋道,來了個無中生友,因為她並沒有打算告訴孩子們關於寄信的事,以免出現意外。
“這樣啊……那您一定要注意安全。”聶秀秀叮囑道。
“放心吧,你們在家好好待著就行。”李言言笑了笑。
“對了,媽,您要是真的要去的話,還是拿幾個窩窩頭吧,萬一在路上餓了可不好。”聶秀秀突然想起了什麼,提醒道。
李言言這才意識到自己疏忽了,畢竟最近她簽到了好幾次大包子、饅頭,所以她完全忘記了還要帶乾糧這件事。於是她點頭答應:“好,我拿幾個。”說完便轉身走進廚房拿了幾個窩窩頭,然後匆匆離開了家。
匆匆離開也是因為,聽到聶秀秀的話,還有點心虛,畢竟也是揹著他們吃獨食,但是拿出來又說不出來處,沒有辦法,只有一天晚上在屋裡偷偷吃幾個。
:()快穿:我,女配親媽!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