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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坐得穩,難說。”
姜鏘想想昨晚的打鬥場面,不禁心裡一寒,“都是殺人不眨眼。”但想了又想,還是又道:“可要不然能怎樣?只要有大財可發,就有人提著腦袋鋌而走險,何況是天下第一大的生意:天下。”
“嗯。所以還是眼不見心不煩。我們去吃個早飯。”
前面是個小小市集,市集一眼望得到頭,只有有限幾種吃的,不是饅頭就是大餅,姜鏘一看就沒胃口,宋自昔抱她下馬,她讓宋自昔自己去吃,她扶著馬踢踢腿,活活血,看天氣涼爽,太陽還沒升起,便將裙襬打了個結,沿不遠處的一條泥路跑步。
宋自昔坐在拴馬的柳樹下看著跑步的姜鏘,又是欣賞又是頭痛不已,不懂得怎麼抓住這個小女人才好。鄉野地方,按說一個女人如此跑步是非常出格的事,可她跑起來這麼美,整個人似乎充滿彈性與活力,她披散了一夜的頭髮在晨風中微微飛揚,稻尖上的露珠在她周圍晶瑩地跳躍,她像個飛舞在綠色中的精靈。
第一次看見她的時候,她還弱不禁風,然後她會游泳逃跑了,然後她一夜跟著他逃命都不露倦色,還有精力跑步練腿腳,這一個月來,她的變化大得令人不敢相信。只有今天等他看著她來來回回不知疲倦,持之以恆地奔跑,才能明白她為什麼變化這麼大。他想到她在官驛床底下,在他的提示下,無限淒涼地意識到自己從被指婚那一刻起就是死人一個,她一直在拼命掙脫這個死人身份,掙扎求生。就這麼個弱女子,多麼可憐,可又如此強悍。
姜鏘跑到3000步,大喜,經過這十來天堅持跑步,終於突破這個大關。這具公主的身體終於有點兒中用了。她不洩氣,繼續跑,無視旁人的側目,跑她自己的。一再的逃命事實教育她,體能太重要了。這一次,大概是鄉野的空氣太新鮮,她跑到了4500步。她幾乎是崴著腳回到還在痛苦地啃饅頭的宋自昔身邊,一屁股重重地坐下,端起宋自昔送饅頭的大腕水就喝。
宋自昔看著冷不丁地提醒,“這處碗沿正是我喝過的。”
姜鏘的嘴唇擱在那碗沿上一時頓住,一張臉立刻飛紅了,但隨即翻個白眼,雙手捧著碗將水喝光。她的手雖然做了幾天大廚,可依然白皙小巧,捧著的這隻大腕則是粗糙的瓦碗,對比得兩隻小手就像玉一樣。宋自昔伸手溫柔地替她梳理頭髮,“你猜猜那些人都怎麼看我們兩個。”
“私奔男女。可我還野奔呢,這年頭私奔算什麼啊。”
“哈哈,不過我們今天起更像奔命。昨晚的事,雙方都最後能獲知逃走的是我,跟我在一起的只有是你。他們雙方廝殺之外,對我們會有所行動了。但你說,他們會怎麼做?”
“不知道。我今天只知道在我廣結善緣之下,沒人會殺我了。我現在唯一問題,我的銀子全落在客棧了,你又不是很牢靠,我該怎麼找條出路。”
宋自昔剛好接了一滿碗的水在喝,一聽嗆了出來。
“宋公子該不會咽不下這等粗糙的饅頭,也咽不下這等粗糙的茶水吧?”
“我怎麼不牢靠了?”
“哼,有水喝也不先讓我喝。”
“是,大爺,還以為剛才那一大碗你早喝脹了。”宋自昔忙遞上水。
“誰說的,我跑出一頭汗呢。你昨晚一晚上打架,也是一身臭汗。我們等下找條河吧。”
“大爺,你又想幹什麼,你是姑娘。”
姜鏘從大腕裡挪出小臉,鄙夷地道:“昨晚你瘋子一樣地要往西跑,好玩死了。今天怎麼變得不好玩了?”
“我好歹是宋公子,我好玩?”宋自昔都開始自傷自憐了。
可姜鏘喝完水,將碗一擱,扔掉宋自昔手裡啃了半天才啃一半的饅頭,不由分說拉起他起身。宋自昔只好認命,將姜鏘抱上馬,兩人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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