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百萬富翁【求追讀】(第1/3 頁)
任何明星想要長足的發展,都必須有明確的地位。
至少某個時期的定位。
這樣團隊才能根據這個定位對藝人進行包裝和工作安排。
馬上就到了文化偶像盛行的年代。
沈知意當然不會錯過這個風口,想想幾年後韓涵和郭小四的風頭無兩,各路專家,學者,公知也是簇擁無數。
自己剛好有這方面的能力,幹嘛不參與一下這門生意。
再說。
這個能力可是豐口碑的利器,這柄利器在,絕對能夠給沈知意建立獨樹一幟的核心競爭力。
更容易受到粉絲和外界的追捧,而且還會給他較高的容忍度。
呃。
“風流才子”沈知意也挺喜歡這個形容詞的。
只要能夠作出好作品,
其他的無所謂。
簡單來說就是渣男和風流名士的區別。
當然。
前提是大節不虧。
大節要是虧了,誰也救不了他。
除此之外。
還有就是星芒那邊的問題!
《壞女孩》的擴散速度太快了,星芒那邊的髮型渠道顯然伸不了這麼長的手。
那怎麼辦?
很簡單。
請人接手唄!
準確來說是別人向他們拋來了橄欖枝。
也就是轉讓專輯的製作發行權。
300萬。
這是對方開的價格。
價格有點低,但是沈知意他們沒得選。
繼續耗著。
雖然可以賺得更多,但也多不到哪裡去。
他的這幾首歌是很優秀,但是在這個神仙打架的年代,根本搶不了其他歌曲的風頭。
其他的不說。
周董的《夜曲》,光亮的《童話》!
他拍馬也趕不上。
好在只是專輯的製作發行權。
歌曲的版權還在沈知意和星芒的手中,故而沈知意簡單的考慮了一下也就同意了。
當然,
最主要的還是《壞女孩》已經流傳開來,盜版商們已經進廠,專輯的最佳銷售紅利已經過了一半。
而星芒又沒有能力搶在盜版商之前多吃幾口。
只能讓出去。
至於接手的公司能夠搶下多少肉,沈知意懶得管,也管不了。
他只知道,若是繼續拖下去的話。
這三百萬都沒了。
簡單的思考一下之後便同意了。
這個錢屬於版權售賣,按照三七分成,扣去稅款。
沈知意差不多到手180萬左右。
還有之前的星芒的專輯售賣,他還有30%,扣除稅之後,差不多也有50萬左右。
加上這180萬,也就是230萬。
當然。
這個錢還有一部分是曾佳的。
真正屬於他的大概也就200萬左右。
買車和首付別墅的錢有了。
說到買車!
自從沈知意找了曾佳當他的經紀人之後。
到處跑的次數直線下降。
買車的迫切感也就沒那麼強烈了,因此,他到現在都還沒入手。
雖然已經是百萬富翁。
至於房子的話!
現在的沈知意仍舊住在之前那個出租屋裡面。
之前說好的只住兩個月的,後面忙起來也懶得重新去找房子,又交了半年的房租。
呃。
交了半年的房租之後又只住了兩個月,接下來的四個月估計又要浪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