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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我不生氣,可是還是覺得有些難過,她之前為了分手的事要死要活的我已經很難過了,現在覺得更難過。
高中時候冬天天冷我們兩一個宿舍,經常早上睡著不去上課,班主任踢門進來簡直要殺人,但是從來沒把我兩叫起來過,都是睡到餓了。兩個人對床,相互說說話然後一起起來。
那時候宿舍上課時候大門鎖著,我們就從一樓的宿舍陽臺翻出去,吃了米線然後慢悠悠的去上課。
夏天基本下午兩個人都呆在宿舍抱著西瓜啃,上著課我兩一桌,那時候兩個人手機都被班主任收了,就找了好多個山賽手機,這個沒電了換另外一個鬥地主,或者看各種奇奇怪怪的小說。兩個人的桌子上都放著好高的書,有些課本兩個人沒有一本,有些我們桌子上本都有,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桌子裡各種亂七八糟的零食不然就是各種顏色的山寨手機。
怎麼說,那種她像另一個自己的感覺。
我兩高三時候,坐在最後一排,為了搶最後一個瓜子上著課兩個人打起來,然後椅子倒了,兩個人趴在地上,頭髮早就亂了,瓜子早就不見了,被上課的老師罵得要死,出了教室兩個頭髮亂糟糟的女人簡直是瘋了一樣狂笑~然後,她好像現在不像從前了。
我知道,我也一樣,只是不想承認而已。
好吧,感覺我很坑爹,不,不是感覺,我的小夥伴們一直都說我是個天坑。
居然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還寫了這麼多,萬一有哪個笨蛋買了,好吧,還是加個很久以前寫的小故事吧。
【我不相信愛情,不相信永遠,可是,我相信你。】——故
卿晨被人請去一場婚禮上唱歌,只是沒想到,要祝福的會是自己上個月出差的男友。
安陽似乎有些焦慮,婚禮一開場就有些神色模糊,一直到卿晨坐在不遠處的高臺上輕輕為兩人唱起了情歌,波動的思緒才算平穩下來,嘴角扯開了慣有的笑容,三分誘惑七分邪氣,於他,似乎是最適合的表情。
卿晨倒是安靜得可以,一直到新娘的捧花被丟進了她的懷裡,才柔軟一笑,不說謝謝或是其他,只祝福兩人白頭偕老之後便抱著她的電吉他離了場,雖然整場她都沒有用到她的電吉他。
然後卿晨又在之前工作的酒吧唱了三十一個夜晚,第三十一個夜晚,便是安陽度蜜月回來來酒吧的那晚。她放下了最愛的電吉他,換下了色彩鮮艷張揚的服裝,穿上了銀線勾邊的米色旗袍,領口開的是荷葉口,背部是銀線鏤空花紋,頭髮松鬆散散的綰起,只一支淺色木簪,再無任何飾品,甚至連眉都沒有畫。
那麼五光十色昏暗迷沉的場所裡,她高高坐於高臺之上,沒有任何配樂和樂器,微微低著頭清唱,聲音乾淨透徹得像是不懂世音的孩子。
安陽坐在下方,一口舉杯,眯著眼看她。
佳人勝畫,傾城顏色。
卿晨,你果然不負傾城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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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晨直到離開也沒有告訴安陽,其實娶她和娶他現在的妻子,對他的家族來說似乎差別不大,她不過是任性離家的孩子,可如若真要跟他結婚過日子,怎麼可能不回家去多多少少給他些幫助。只是這些話,已經沒有說的必要了,不管是能讓他後悔還是挽留。
就像他婚禮那天,她本是想大鬧的,縱使改變不了結果,她也不想讓他順順噹噹。可是呢,他來找她時候,眉眼間的焦慮與喜氣糾纏得那麼緊密,像是白晝與黑夜,對立的映襯。
於是她笑著點了頭,既然他的新娘都已經穿上婚紗了,為什麼不祝福呢?
那就祝福吧。
她似乎連困獸之鬥都沒有,就那麼一個呼吸間,已經笑得柔軟溫和了。
她坐在離開的飛機上,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