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老金:這波不虧,血賺!(第3/3 頁)
只能硬闖了!
“你小子,竟然敢搶我兄弟的錢?” 拿短棍的壯漢 氣勢洶洶地說道。
“啊…你說那件事啊?是他先挑釁我的,我只是…收點賠償而已。”
“雖然我兄弟先動手,是不對,但…你知不知道搶劫是犯法的?如果隨便打一架,就能搶走別人的錢,那還要法律幹什麼?還要城衛隊幹什麼?我勸你還是把錢還給我兄弟,我可以既往不咎。”
這小子還挺能說會道的,可惜一點也不好笑。
“當然,還有精神損失費。”
聽他這語氣,估計沒少幹這種敲詐勒索的勾當。他們難道沒看到他身上的裝備嗎?是活膩了,還是…
估計是腦子不好使吧。
腦子不好使,才會幹這種事。他也差不多。
“你要是敬酒不吃吃罰酒,那就別怪我們不客氣了!”
三人舉起手中的武器,看來他們是想以多欺少。
他早就說過,雙拳難敵四手。但那是指雙方實力相當的情況下。他們三個赤裸著上身,拿著短兵器,而他穿著盔甲,手裡拿著一把真正的劍!戰鬥的勝負,不僅取決於人數,還取決於個人實力和裝備!
而且,他現在還沒走出小巷,就算他們三個一起上,也無法包圍他。戰鬥中,地形也很重要!
老金拔出佩劍。
在這個世界,一旦被人小瞧,就會被人踩到泥裡。
“你們這些街頭混混…見過真正的劍士嗎?”
那些轉行當殺人越貨的冒險者,才是最難對付的。他們原本是為了獵殺怪物,才離開城牆的,但當他們發現,沒有什麼比人命更值錢的時候,他們就變成了真正的強盜。
但這些街頭混混不一樣,他們害怕怪物,所以不敢離開城牆。他們不想拼命,所以不會為了錢而殺人。他們只敢在貧民窟裡欺負弱小,以此來滿足自己的貪婪。
這種傢伙,怎麼可能打得過他?
“我看你們連F級冒險者都算不上!我勸你們識相點,把錢都交出來,然後滾蛋!否則…你們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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