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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極其突出。
他的五官倒是普通,不過瞧著還算順眼,那一身的疙瘩肉即便穿戴嚴實也能看得出來,江流看著那個已經死的不能再死的兔子,心裡默唸了一句阿彌陀佛,然後開始盤算起了是紅燒兔子比較好吃,還是香辣爆炒的更加入味。
也不怪他饞肉,來到這具身體裡後,因為守孝的緣故,再也沒有沾過半點葷腥,日常三餐不是豆腐就是鹹菜。
而這個兔子出現的時機卻十分恰當,昨天是他二十七個月熱孝的最後一日,嚴格說起來,今天他就能吃肉了。
&ldo;小兄弟,這三塊豆腐加起來也不超過十個銅板,你這個兔子起碼能賣一二百文錢呢,這麼交換,你算是虧了。&rdo;
有路過的人小聲提點那個魁梧的男人,讓他別傻乎乎的讓豆腐攤主佔了便宜。
&ldo;我不愛吃肉,就愛吃豆腐。&rdo;
壯漢甕聲甕氣地說道,然後將那兔子放到了江流身邊空著的竹筐裡。
&ldo;還有人不愛吃肉的。&rdo;
提點那壯漢的老人嘀咕了一句,搖搖頭離開,跟傻子說話,他怕自己也成了傻子。
&ldo;我娘不在,要不你等我娘回來了自個兒和我娘商議。&rdo;
江流早就認出了來人,眼前這個魁梧的壯漢,不就是原身記憶裡和孟芸娘剪不斷理還亂的胡歸榮嗎,他可沒有原身那麼迂腐,雖然愛重生母卻也覺得他娘理應為他爹守著,如果孟芸娘真的能夠和胡歸榮重續前緣,江流覺得這或許也是一件好事。
不過,在這份舊緣重續前,江流還得好好觀察觀察這個男人。
&ldo;不用不用,我娘等著吃嫩豆腐,我就要這幾塊豆腐就好。&rdo;
一聽江流的話,那個男人反而急了,直接將案板上的三塊豆腐裝到自己拿來的大碗裡,快步走著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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