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糾結(第1/1 頁)
徐家俊本來是想帶著欣瑤先離開的,可是走到村口的時候被三個人攔下了。欣瑤害怕的雙手抱頭蹲在車裡。徐家俊擔心欣瑤被村民認出來不好辦,一直待在車裡等待張警官過來。正在他們準備砸車之時,張警官帶人趕到解了圍。一番說明之後,還給他們村長打了電話,才給放行。
待那些村民走開,張警官上了他們的車,扶起蹲在車裡的欣瑤,讓她別害怕。跟他們說了剛才在村子裡見到的情景,還有和村長交涉的一些事兒,說道“以目前看到的情況,是不足以直接抓捕的,除非村子裡被拐來的女生都願意一起出來報案,或者當證人。如果只有欣瑤一個證人,不夠摧毀整個販賣組織。欣瑤的養父母雖然被抓了,但是他們也不瞭解這個村子的情況。要怎樣進行下一步呢?需要回去斟酌一下。”
欣瑤回應道“張警官,那還需要我如何配合呢?我報警也不可以直接抓捕嗎?”
張警官說道“回去我聯絡一下被找回來的一些女孩,看看有沒有也是這個村子逃出來的。可以請她們一塊兒協助。”
欣瑤說道“那我等您的訊息”
回警局之後,張警官找到幾個報案的女孩兒,裡面還真有從這個村子裡逃出來的人。
他們成立了專門偵破拐賣兒童失蹤案的小組,一同制定了抓捕的方案。除了被抓的女孩兒配合,還有很多失蹤女孩的父母也來報案。尤其是近期剛失蹤的,正好有了契機可以去搜查這個村子。選擇了合適的一天,警察局的人一起去圍剿了這個村子,把相關人員都抓了回來。一一審問,透過被抓女孩兒的辨認,很多人都是直接的證人。失蹤女孩的父母也都到了這個村子去找自己的孩子。當他們看到自己的女兒被摧殘的模樣,做父母的恨不得殺死這一群敗類。
跟村長一家再次見面是在警察局裡。被拐賣到這個村子的女孩得救了,作為村子之首的村長一家也被抓了起來。再次看到於嬸兒的欣瑤,還是有點害怕的。不過內心已經平靜了不少!於嬸兒看到欣瑤,破口大罵“你還真是個白眼狼啊,我把你帶回家,可沒有真正虧待過你啊,沒想到啊,你還真的敢報警啊!可你不要忘了,你是我花了三萬塊買來的,這三年我還養著你的,你怎麼能這麼狠心呢?”聽著這些話,欣瑤大喊了一句“買人就是犯法的,不僅賣人是犯法的,買的人也是犯法的!”這些話是15歲的欣瑤在書上看到的。有些人天生就是學霸,欣瑤也算一個,對待所有的知識書籍,只要她看過就不會忘。所以在她的眼裡學習是一件輕鬆且愉快的事情。喊完之後,於嬸兒覺得反正這輩子可能都出不去了,也知道這孩子的軟肋是什麼,怎麼樣的語言最傷人就說什麼。回擊道“是你爸把你賣掉的,你在他們眼裡就是個貨物,想賣就賣。”欣瑤惡狠狠的看著於嬸兒,說道“那不是我父母,會賣掉孩子的,不配當父母!”然後就走出了警局。
欣瑤的親生父母還沒有找到,接下來的日子還是要過下去的。欣瑤需要一邊展開新的生活,一邊尋找自己的父母。對於一個18歲的孩子來說,一切都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