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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來謀殺你】………
說到殺人,很多人不敢想像。
其實要殺一個人是件很容易的事。
從何說起呢,首先要從人的人命的維繫說起。
人是一種高等動物,所以,他不如低等動物,缺乏再生能力。
而一個人卻是一套複雜的生命系統。至少有迴圈、呼吸、消化、泌尿等系統
協同工作而維繫生命,更用一個腦部來統領全身。所以要殺人,其實任破壞以上
一種的人體部件,就能殺人了。
例如:砍頭,一劍穿心,絞死,等,都是用物理方法生硬地破壞人這些地方。
更有投毒,用窒息,等來破壞人體各個生命系統的工作。這樣就可以殺人了。
而最大的殺手其實是時間。只要時間慢慢的過去,最健康最有活力的生命也
會在不經意間慢慢地失去動力也協調,最終死去。所以對於世人來說。這個無形
的殺手才是最最最無可逃避的。但也是最有效的。
這裡叫謀殺精品店,現在,我就來謀殺你一兩分鐘的時間。
怎麼樣?成功了吧。
按一個人是一百歲壽來計算。我謀殺了你三十一億五千五百七十六萬分之一
的生命。
所以最基本的殺人不見血的方法就是…………浪費這個人的時間。
………【學會珍惜---就吃論世】………
世界上什麼東西最美味,最好吃?這個問題大概一百個人會有九十九種答案,我的答案大約一百個人中有九十九個不以為然,卻九十七個會有同感。我認為世界是最好吃的,最美味的,不是什麼山珍海味,而非絕對的某一樣事物。只是每一樣可口食物的最後一口。
最後一口?那又指的是什麼?說得具體些,就如是吃大餅吃完了,舔舔嘴,從嘴角理的那粒芝麻;吃蓮子湯在自認為撈完了蓮子後,無意中又找到的一粒;吃糖果,最後在口袋裡找到的一粒漏網之魚。那種香甜那種美味真是世上沒有得比的。
這些本來是平凡,有些並稱不上美示的東西為什麼這時會變得最香最好吃的了呢?原來在你的心目中認為都吃完了的,此時再得,不免心中大生珍惜之意,最後一顆了,最後一點了,你就會全心全意地去品嚐它。只要它不是最難吃的,不堪入口的,只要還有少許的可口,你心中不免就會感到世上美味莫過於此了。而在佳餚滿席,美味滿桌時,你能全心全意地去品嚐麼,大約你只會張開大口,風捲殘雲般的當個老饕。這樣的美味不會在你心中留下什麼印象。要是留下的,只怕是種酒足飯飽的滿足或是吃得脹憋的痛苦了。
難怪世上人有說:“跑了的老婆最美,死了的兒子最好。”其實不盡然。不過是人們在失去了之後,才去珍惜罷了。那又為什麼要在失去之後才去珍惜,擁有的時候就有能珍惜麼?
可惜,世上的人一但擁有的時候,懂得去珍惜的並不多,不到失去或瀕臨失去,才難得想起擁有的好處。所以要想不至於失去了才後悔,我們就該學會珍惜。
學會珍惜,講起來道理淺白,並不深奧難明。可是偏偏世上的人十個有必個半沒有懂,即便是弄懂了,又十個中有五個半是做不到的。當真應了平時譏誚人的話:說得倒是輕巧!
是啊,應該珍惜一切,可是往往你自認為已經珍惜得很的東西從你手中溜走了之後你才會覺得,“我怎麼沒能好好的珍惜它。”這樣的東西實在太多,說不完的。當青春從你身邊悄悄溜去之後,你能有幾分無悔?又能有幾分變為我已經珍惜了,不再是一無所得了。實際上,你即使是幹了天大的事業,做了多大的珍惜。過後的無悔已不過是一種安慰罷了--“我已經珍惜過了--無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