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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陳大姐的證詞可靠,那麼她對於張大爺和老李的行為描述,我們也可以採納。一是,陳大姐說,張大爺走的時候也沒有帶包,這也是鐵證。他不具備運送贓物的條件。第二條也是一個輔助原因,張大爺說,他五點去做保潔的時候,樓梯極為乾淨,他還專門強調,說他記得很清楚。聽他說了這話,我就覺得應該不是他。」
「這話怎麼證明?」劉賀問。強子雖然沒問,但眼神也是迷茫的。
「假設,張大爺是賊,他最好的推脫方法是什麼?」
「哦哦,這種人我們經常遇到,賊喊捉賊嘛。」劉賀說。
「對,順著這個思路,張大爺誤導警察最有利的手段就是說,我看見賊了。就算不是看見賊,也應該是,我看見賊留下的痕跡了。
「如果張大爺是賊,他首先就應該說,他去的時候看見了一個鬼鬼祟祟的身影,然後冒雨跑了。再會編一點,可以說多高,多瘦,越細緻越好,可以誤導警方。最次,也應該說,我去的時候發現了腳印,或是別的痕跡。
「可他沒有,他強調了兩次,樓梯上乾乾淨淨,什麼都沒有。這和賊的思路完全不符。所以,我認為張大爺也是清白的。他倆的證詞都沒問題。」
「根據以上的思路,所有嫌疑人都被排除,只剩小李一個。偷東西的人,只能是他。」
這時又一聲雷響,雨落了下來,噼裡啪啦,把泥地砸碎。剛剛的悶熱瞬間消散了,泥土的氣味一下子湧了上來,腥腥的,但讓人感覺暢快。
劉賀和強子兩人沒說話,他們還在咀嚼著莊昀的推理。簷下安靜了下來。許久,劉賀搖了搖頭,笑了起來。
「莊警官,你真他媽神了。」
第10章 第二個人
住宅在取證完成之後,已經還給了張曉彬。可家裡發生了這種事,房子也沒法住,加上孩子還在住院,張曉彬索性在醫院外租了一間臥室。剛剛強子給他打過招呼,讓劉賀領著莊昀進 401 看看。
強子一個人在門口抽菸,不自覺地琢磨起莊昀。可他一根煙沒抽完,李漢民已經被帶了過來。他年紀大概三十大幾,寸頭,面板黝黑,神情老實。
「怎麼沒帶銬子?」強子問。
「抓他的時候,他和他女兒在一起。我想了想就算了,跑不了。」警員付亮說。
強子沒追究:「你就是小李,也不算小了,全名叫什麼?」先問名字,是警察的慣用套路。
「李漢民。」他一口濃重的江城本地話。因為地近四川,江城話和四川話近似,發音清亮,語氣婉轉。
「知道叫你來啥事兒?」
「知道。」
「啥?」
「偷東西。」
付亮馬上把搜到的一臺膝上型電腦拿了出來:「這是在他家找到的,和丟失的其中一臺電腦吻合。」
「別的呢,拿哪兒去了?」
「我……我賣了。」
「賣了?」強子瞪著李漢民,樓道里氣溫都低了兩度,「你嘴裡給我老實點,拿去哪兒了?」
「真的,老實話,賣了。」
強子冷笑一下,低頭湊到李漢民面前:「你猜猜我今年多大?」李漢民一愣,低下頭不敢看他,也不敢說話。
「你看看,你看著我,我像是那種才進警隊的生瓜蛋子麼?」強子手搭在李漢民肩上,笑著說:「別的都賣了,你留這一臺?等它給你下崽兒啊?」他忽然一抬頭,聲音在樓道里爆炸:「蒙我玩呢?!」
強子那張臉,好人瞅著都害怕,更別說李漢民還是個賊,只是低著頭大氣都不敢喘。付亮湊了上來在強子耳邊說:「留給他女兒的,我們進屋的時候,他女兒正趴在這臺電腦上耍呢。」
強子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