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月5日(第2/3 頁)
可以執行,但現在天知道它的腕帶到底夠不夠寬,能不能纏在我的腿上。也許不穿鞋的時候我能把它戴在我的小腿末端……
破壞痕跡看起來有一定規律,像是從一箇中心點向外輻射出來的。我沿著破壞最嚴重的痕跡,進入一個郊外的小區。
我錯了。就算陰天對和我一起探索不感興趣,我也應該把她強拉過來,讓她看看這裡的重大發現。畢竟我們這些倖存者們得團結一致。面對這樣表明其他倖存者(或至少表明有什麼強大而有目的性的生物)存在的確鑿證據,我至少應該去找個後援。我確實帶著我的電臺,但是簡短的呼叫後我發現陰天沒在聽,所以我很快就放棄了。我無法拒絕找到其他倖存者的誘惑。
漫步穿過洛杉磯時尚區,我走進了有人“居住”的跡象最為明顯的居民區(順口一提,走路實在太慢了,我必須得學會開車。鑑於某種原因,其實很快這就會成為可能)。
周圍不計其數的車和建築都遭到了破壞。我看到一些車就好像在停著的時候撞上了巨大的障礙物(以前是不是還有個與這有關的笑話來著?)。很多房子的窗戶從牆上被整個拆了下來,郵筒也如同沙地上的小樹一樣被連根拔起。
是誰(或是什麼東西)造成了這些破壞?我馬上就知道了。
我餘光一瞥看到了他。他的毛色是偏淡的橘色(我對顏色不太瞭解。你管這叫什麼?淺橙色?),就和被太陽光曬了幾年的錐形路障顏色一樣。不管怎麼說,他還是很顯眼,因為就算是淺橙色也比周圍建築的顏色明亮的多。
因為他想要跑開遠離我,所以我沒能看清楚他的樣子。不僅沒看清他的鬃毛,甚至都不知道他是不是和陰天一樣有翅膀,只能看見他的尾巴和寬大得要命的褲衩。他鑽進了圍欄上的豁口,試圖躲到兩棟房子之間。
你知道什麼會激發捕食者的本能嗎?就是逃跑的獵物。作為人類我可能不算捕食者(因為我從未殺死過任何動物),但漢肯定是。不用我催促,這條狗立馬從我身邊竄了出去,追逐那匹瘋狂逃命的小馬。他一邊狂吠還一邊瘋狂地搖尾巴。實話實說,我覺得他肯定是興奮過頭了。
我盡力追趕,但沒敢快跑。因為就算有橡膠底鞋子的幫助我也可能會摔倒,我只能慢慢來。所以無論我多麼努力,我都追不上他的腳步。
幸運的是,我們的獵物也沒比我快到哪裡去。他看起來就和我一樣步履蹣跚,而不像我在農場裡看到的真馬一樣敏捷。漢追進一家後院,轉過拐角,躍到空中,一下子撲到那匹小馬的背上。
我現在知道暴走的小馬是什麼樣子了。那隻雄駒(我想這個詞大概是對的)開始轉圈猛跳,把漢從他的背上震飛了。我向他們大喊,讓他們停手,但只有一隻聽了進去。
是那條狗。他跳上去咬住雄駒的脖子,然後停了下來,就好像他知道他一用力就會讓口下的小馬身受重傷。我想也許小馬有種本能,一旦脖子被牙齒卡住就會動彈不得(不過也有可能不是本能,只是人類的理智反應)。
“漢,別傷害他,”我記得我當時說的十分清楚。我繼續說道:“不管你是誰,請別動。我對這條狗並不十分了解,但我很確定只要你不動,它肯定就不會傷害你。”幸虧我沒猜錯。要是這條狗繼續攻擊他的話,情況可就太恐怖了。
他沒繼續攻擊是不是說明真的有什麼東西提高了動物的智商?
總之這匹雄駒停止了掙扎,僵在那裡(當然也是因為他別無選擇),距一個游泳池不過幾尺遠。馬會游泳嗎?
走近幾步,現在我能看清他了。他的鬃毛是藍色的,比我的毛皮要明亮一些,但還沒亮到瞎眼的地步。他比我高大約六英寸。就算他穿著褲衩,從體型上我也能看出來他顯然是……我們這個種族的雄性。
他沒有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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