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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鄭公子這樣的人,我無從可恨。對周元春小姐此類的案件,我不能熱心過度,不能引火燒身,不能給公司惹來麻煩。我們開辦的是營利的公司,不是見義勇為的機構,更不是公安機關,一切都應適可而止。請你一定記住我的話。”
丁之光的話無疑給施仁芳照頭潑了一盆冷水,讓她的頭腦清醒多了。董事長畢竟是個做生意的外國人,不是仗義行俠的佐羅,對錶妹的事能幫到這個程度已經算不錯了。她說:“我知道分寸,不會給董事長添麻煩。”
“這樣就好,也別怪我自私膽小。這兩天你不用來上班了,我準你的假,到醫院幫助看護表妹。要留神點,別再出什麼意外了。”
“謝謝董事長。”
“我只能做到如此了。你去吧。”
“好的。”施仁芳向丁之光鞠了一個躬,出去了。她從來沒給丁之光鞠過躬,看得出,她心裡還是很感激丁之光的。但從另一個角度講,這個鞠躬,拉遠了施仁芳與丁之光心靈的距離。
丁之光望著施仁芳走出辦公室,並關上門後,立即拿起電話,撥通了丁功勉的辦公室。
電話裡傳來了那熟悉的聲音:“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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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兩張照片(16)
“是我,丁之光。聽說你榮升為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刑警支隊長,恭賀你啊。”
“你得到的訊息怎麼如此神速?公安內部還很多人不知道呢。”話筒裡傳來了丁功勉驚訝的聲音,“儘管領導早給我進行過任前談話,然而,我剛剛接到正式任命,你電話就來了,不僅訊息靈通,簡直是順風耳。”
丁之光不能說是從鄭濟田那兒得到的訊息,只能打馬虎眼了:“生意人嘛,要不能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又怎麼能財源滾滾呢?什麼時候走馬上任?”
“大約還要一星期吧,這任上要交接清楚。”
“新任的分局長是誰?”
“從市公安局調來,是治安處副處長宋先鋒。”
“是他?”丁之光不僅吃驚,簡直有點沮喪了。公安分局長這個位置非同小可,手掌一方治安大權,有槍又有勢,想給誰送雙“小鞋”,何人敢不乖乖穿上?丁之光的腦海裡馬上呈現出曼琴出車禍這件事,這個厥仁謀的同學極有可能是這起車禍的製造者之一,他如不是鄭濟田的爪牙便是同謀!
“你認識他?”
“見過一面。”
此時,丁之光馬上考慮到,如果這個姓宋的新局長同鄭濟田是一丘之貉,就別指望鄭萬群行兇案能得到及時偵破與公正審理。因為食為先酒樓屬於平樂公安分局的管轄範圍。那麼周元春的重傷對他丁之光來說,就失去了意義,他所走的這一步險棋就功虧一簣了。丁之光對周元春畢竟心存內疚,他決不能讓鄭萬群逍遙法外。沒有時間容得他多想,他說:“我給你打電話,除了向你祝賀外,順便向你報告一件我目睹的行兇案。當然,你不能向任何人透露我跟你談過這起案情,至少在表面上我必須置身於事外。”
於是,丁之光把昨晚發生在食為先酒樓美食園的行兇案及周元春手術中查檢的傷情告訴了丁功勉,同時介紹了所知的鄭萬群與周元春的關係,還有兩張神秘照片的疑點。丁之光並沒有談到新任的公安分局長與鄭濟田的關係,因為丁功勉作為一名老公安,對內部人員之間的關係應該瞭如指掌。
“這是我離任前接到的最後一個案件了。對昨晚發生在食為先酒樓美食園的案件我已聽過彙報,也許只是輕描淡寫的彙報,沒你敘述的這麼詳細。既然你把這個案件的性質說得這麼嚴重,而且我信了你,那麼,這個案件交給趙天泉辦。由於我與鄭副局長的關係,我不想親手將鄭萬群繩之以法。”
“食為先酒樓那一片街區不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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