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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哪來的兩碗?真是莫名其妙。”
“這不是兩隻碗嗎?”夥計指著桌上已重疊起來的兩隻碗,上面的一隻碗還裝有對面食客吃剩的殘湯剩面,“不能說碗裡的麵條沒吃乾淨,就不付款了。”
“他的賬怎麼要我付呢?我跟他素不相識,又不是一夥的。”劉聿義嚴正宣告著。
“你倆不是一起來的麼?要麵條的時候,你還說過,跟他一樣。”
“我是說過這句話,但並不證明我跟他是一夥的,要為他付款啊。”
“承認說過這句話就行了,不是一夥的能吃一樣的面嗎?同志,別敬酒不吃吃罰酒,出門在外,放聰明點。也許你初來楓石,還不知道吧,這兒是治安模範縣,不要貪圖小便宜。”
劉聿義與夥計的爭執引來了整個餐廳食客的注目,剛才盤問食客來歷身份的兩個民兵走了過來。沒背槍的那個問:“什麼事?”
“遇見了個吃白食的。”夥計對民兵點了個頭,介紹著說。
“別人吃了麵條,怎麼要我付款呢?我不認識剛才對面的那個人。”劉聿義為自己申辯。
盤問的民兵打量著劉聿義,那目光就像是在審視一個小偷似的,看得劉聿義渾身毛孔直豎。民兵說:“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你與那個吃了麵條不付款就走的人不是一夥的?有嗎?請出示證明。”
這不是強詞奪理嗎?怎麼有可能拿出與對面食客不是一夥的證據呢?劉聿義說:“對面食客姓誰名啥,住在天南還是地北,我一概不知,真的不是跟他一夥的。”
他本來想反問:“你們說我跟對面食客是一夥的,又有什麼證據呢?”終究,他不敢說出口。
“拿不出證據來了吧。”盤問的民兵笑了笑,“付款吧,這是公私合營集體單位的小吃店,不會訛你的。年輕人,愛佔小便宜的毛病要改正。大錯誤就是從小錯誤積累而發展起來的,要改邪歸正,要懸崖勒馬。”
“要我出冤枉錢,沒道理。”劉聿義不是心痛出這一角五分錢,是感受到人格受到了汙辱。
“不出錢是麼?”盤問的民兵注視著劉聿義,“我是維持治安的民兵糾察隊,只好請你到民兵糾察隊部走一趟了。有什麼委屈,直接跟我們隊長說去。”
第十九章 頂缸(4)
背槍的民兵跨前一步,站到了劉聿義的背後。看來,民兵要行使自己的職權,採取“革命手段”了。那個夥計卻一下子變換了面孔,顯然不想讓事態朝著激烈的方向發展,畢竟做賊心虛嘛。他用手攔住了背槍的民兵,賠著笑臉說:“不交面食錢只屬於‘人民內部矛盾’。這個年輕人一時糊塗,兩個民兵同志原諒他一次,他會交錢的。誰會願意為了一角五分錢而上專政機關呢?”
典型的一出雙簧!劉聿義滿肚子的火氣發不出來,也不敢發。這裡不是青玉縣城而是楓石縣的地盤,頭頂別人的天,腳踏別人的地,只能啞巴吃黃連了。無可奈何之間,他從口袋裡掏出了半斤糧票和三角錢,扔在桌子上,轉身就走。
“慢。”盤問的民兵叫住了劉聿義。
“怎麼啦?”劉聿義瞪著眼問,“又有什麼不對啦?”
“要謝謝服務員同志為你講情。”盤問的民兵很認真地說著。
劉聿義望了一眼夥計,不屑地問:“憑什麼要謝他?”
夥計把盤問的民兵拉到一旁,說:“算了,算了,年輕人不懂事嘛。”
人在矮簷下,不得不低頭。劉聿義有氣無處發洩,悶悶不樂地走上街頭。他掏出宋滿福所寫的地址信箋看了一下,“吉祥路81號”,那是徐仁虎父子隱名埋姓藏身的地方。他認為,楓石縣城關不過巴掌大的地方,在城裡多轉幾個圈,當做遊街觀賞,準能找到吉祥路。不料,楓石縣城關雖小,彎彎曲曲的街巷多,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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