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屠城和嫁妝(第2/2 頁)
總不能對自己戰友下手吧。
所以軍中送禮,屢見不鮮,為的就是得個好差事,搶錢起來順手。
可是這種情況下,當兵的還沒見著錢,就要先掏出來點兒賄賂上官,等大軍進城之後,為了先回本,再掙回來點兒。
再加上那個年代,百姓們都沒什麼家當,那點兒東西在百姓自己看來,那是比命還重要的東西,所以把東西藏各種隱蔽的地方。
如果不下狠手,要是不掙錢還好說,關鍵是之前賄賂上官,還出了不少,要不然就賠了,哪有爺們腦袋別在褲腰帶上賣命,還賠錢的道理?
所以在當兵的不得為了那點錢財,往往大肆殺戮,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他們也有老婆孩子要養活!
所以一般屠城的將令都是大索三天不封刀,因為三天後,什麼都沒有了。實際上都不用三天,只需要兩天工夫,一座再大的城池,也就剩下一片白地和屍骨了。
也就沒有必要四天,五天的耗著。
所以漢朝程不識治軍嚴謹,軍紀嚴明,又愛戴士卒,手底下的兵能各個以一當十,而常遇春藍玉治軍寬鬆,手下士卒卻各個以一當百,核心的根源便在此處。
在這個時候,跟士卒說家國天下,愛國情懷?那就是扯淡!當兵吃糧,糧食夠吃,接下來就是為了掙錢。
不掙錢,誰替你賣命?
所以最後到了常遇春這兒,這一層一層的下來,就算是不主動收,常遇春的家底兒,也比其他的開國公爵侯爵厚了不少。
正因為如此,老爺子也不猜忌他,名聲壞到這個地步的,還有什麼猜忌的必要!
所以常家嫁閨女的時候,大車小駕的,一車一車的往宮裡運東西,直從白天運到了天黑,還沒有運完一半兒!
嫁的是明媒正娶,娶的是患難與共,在這種封建時代,女子地位要比男子低了不少,可是結髮夫妻卻不在此列,正常來講,在家中地位也不比夫婿低的。
本來這個時代的嫁妝,都要比彩禮渾厚的多,嫁閨女又不是賣閨女。彩禮,隨便意思下就得了!
可是這些嫁妝,俗稱壓箱底兒,夫家是沒有權利動的,就算是這個女子死了,也得落在這個女子所出的兒子手裡。
朱雄英的親孃死的早,所以在宮裡常家的嫁妝都落在了常家的外孫手裡,也就是朱雄英和朱允熥的手裡。
宮裡能正大光明使用這些的,只有朱雄英和朱允熥,可是朱允熥年齡還小,朱雄英琢磨著他也用不到,想了想也就把弟弟這份責任給擔了起來。
不能累著弟弟不是?
朱雄英的意思是放在庫房裡,就是個物件兒,幾個庫房裡的珍稀寶貝,見天換著兒玩,也能幾年不帶重樣的,不如拿出來,還能賣點兒人情。
宮裡的這些個嬪妃娘娘,每月的月例銀子是有定數的,除了幾個特別的嬪妃,沒有強大的外家,真的稀罕的物件兒,也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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