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五章 屍檢報告(第2/4 頁)
續殺人呢?就算不殺人,再有孩子受到傷害也是專案組的失敗。”
盧政凱暫時沒想那麼遠,但他認同陳益的話,縱觀幾十年刑偵歷史,但凡受害者是孩子的,系列案件的可能性都不低。
因為孩子幾乎不可能和人結生死大仇,他們受到傷害的原因只有一個:年齡。
嫌疑人傷害了一個,如果沒有被抓的話,遲早會去傷害第二個,犯此類案件的嫌疑人幾乎都是社會不穩定因素,要麼心理扭曲,要麼腦子有病,總之不是正常人。
聊著聊著來到了凌晨兩點,全面屍檢報告送過來了,暫時只有紀景福夫妻兩人的。
陳益和盧政凱交換迅速檢視。
略過報告編號、檢驗機關、送檢人、被檢人等資訊,兩人直接翻頁去看重點。
首先是紀景福妻子。
體表檢查:
死者四肢被捆綁,捆綁痕跡明顯,面板有因長時間捆綁導致的輕微挫傷和勒痕。
身體其他部位未見明顯外傷,未見防禦性傷痕,排除其他暴力致死可能性。
性侵檢查:
會y部有明顯外傷,y道內壁有撕裂傷,符合強姦造成的損傷特徵。
採集y道及周圍組織的樣本,經dna分析未發現陌生人痕跡,成分分析是潤滑油。
致命傷檢查:
頸部有四道明顯切割傷,傷口深達氣管及食管,頸動脈破裂導致大量出血,傷口位置及深度分析顯示割喉為迅速致死原因,在失血性休克中喪失生命體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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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器官檢查:
雙肺淤血較小,無出血性水腫,不符合窒息死亡特徵。
心臟無明顯異常,排除心臟疾病致死可能性。
肝臟、腎臟等內臟器官未見明顯損傷或疾病改變。
往下便是組織學檢查、病理診斷等,屍檢報告總篇幅十幾頁,死亡時間二十六小時。
非常詳細。
最後的法醫簽名中有蘇盈的名字,她雖是中途參與了屍檢過程,但名字是一定要簽上的,責任具體到每個人。
看到最後,陳益往回翻動,視線放在其中一行字:未見防禦性傷痕。
“心甘情願被綁的?為了保護孩子嗎?”
念頭一閃而過,陳益將屍檢報告遞給盧政凱,繼續翻閱紀景福的屍檢報告。
體表檢查:
死者衣物凌亂,多處撕裂,表明生前與兇手發生過打鬥。
全身多處面板擦傷和淤青,集中在四肢及軀幹,符合打鬥傷特徵。
雙手有防禦性傷痕,指甲內殘留有疑似兇手的衣物纖維,未見面板組織。
胸部正面有四處明顯刺創,傷口形狀規則,邊緣整齊,表明為銳器所致。
傷口深度不一,其中兩處穿透胸壁,傷及內部臟器。
內部檢查:
心臟有一處刺創,穿透心室壁,導致心臟破裂大出血。
肺臟兩處刺創,一處傷及肺動脈,一處傷及肺葉,造成大量出血,胸腔內積有大量血液,凝固狀態表明死亡時間有一定間隔。
肝臟有一處刺創,但未穿透,出血量較少。
脾臟、腎臟等其他臟器未見明顯損傷。
無中毒跡象,毒物檢測結果為陰性。
組織學檢查:
心臟、肺臟傷口周圍見大量紅細胞滲出,伴有中性粒細胞浸潤,符合刺創的組織學改變。
肝臟傷口處見纖維組織斷裂,少量炎症細胞浸潤。
結論:
死者胸部正面多處刺創,導致心臟、肺臟破裂大出血死亡,死亡時間二十八小時。
陳益放下屍檢報告,說道:“女的沒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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