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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怨憤。
高高在上的那種傲然再也要維持不住。
吳建元點頭,拿起前方擺放著的憑几上面的文案起身。
朗朗的男子雄渾醇厚的鏗鏘有力的聲音在大堂中響起,外面的熱鬧聲再也聽不見了。
“陳縣令陳氏第一條罪狀,陳氏勾結山賊土匪,強搶百姓財產,為證明清廉亂殺無辜,找幾個手無縛雞之力的乞丐裝作山賊亂棍打死,欺瞞百姓,勾結歹人,冤枉好人,罪無可恕,其罪按照大禮第一百八十條律法理應削去官職,押往刑部大牢,秋後斬立決……”
“陳氏第二條罪狀,與青玉國官員暗中來往勾結,出賣禮國訊息與青玉國,背叛大禮,罪無可恕……”
“陳氏第三條罪狀,私吞朝廷派發下來的救災黃金達十萬兩,為了一己私利置平明百姓於不顧,造成鄱陽縣附近一片數百人悲慘餓死,實屬大奸大惡之徒……”
“陳氏第四條罪狀,暗中抓獲外地孤苦的年輕女子一百一十一名,給他人家庭造成嚴重的影響,那些女子們下落不明,生命不保,百姓生活恐慌不安,按照大禮第九十八條律法,應當處以極刑,以儆效尤……”
“陳氏第五條罪狀,拜邪魔為師,修煉邪功……”
“陳氏第六條罪狀,私自殺害師爺宋容一家,濫用私刑……”
……
“陳氏第十條罪狀,無辜傷害葉姑娘陷入牢獄,為了自己所謂的名望不惜犧牲他人的清白,罪大惡極,不可饒恕,理應立即斬……立……決!”
吳建元的話音剛落,四處一片寂靜,所有的人都道聽途說知道了其中一些關於陳縣令的事蹟。
在上一次的女鬼事件中,眾位百姓就對這位所謂的清官產生了或大或小的懷疑,埋下了深深的禍根。
於是在這一次他的惡狀被說出來之後,大家都義憤填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有的不敢相信,有點嗤之以鼻,有的怒聲謾罵,有的默默的看著,有的大聲的吆喝……
一個男子憤怒的道:“以前那些山賊經常擾民,偷襲我們的財物,陳縣令還親自帶著人去抓他們,回來的時候還受了傷,我們聽說了之後都誇他勇敢果斷,是一個可以相信的好官,紛紛上前迎接表示感謝,沒有想到他是和山賊勾結在一起來傷害我們的,我們真是看錯他了……”
其他的人也都應和道:“陳縣令欺瞞我們的感情,殺了他還是便宜他了,一個山賊還不夠他勾結的,還合青玉國那蠻子勾搭,分明是想要叛國出逃,這樣無恥卑鄙的人留著都是浪費土地。”
“還有我們這裡發生自然災害的時候,難怪都沒有得到足夠的糧食和補助,原來是被這廝給貪了,他還大義凜然的說朝廷派發的物資和資助不夠,大發善心的說他就是炸鍋賣鐵也要讓大家度過難關,將家中的糧食都拿出來救濟,還將家中值錢的物品都拿出來變賣換成了糧食,我們那時候真對他感動之際,有這樣為我們的好官,得之何求啊!全是圈套啊!都是騙我們的!表面上對我們好,事實上連禽獸都不如!”
“他是朝廷命官啊!應該是為我們做主的人,卻幹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天理不容啊!”
“那些年輕女子與他有什麼怨恨?害得人家生死不明,現在還不知道身在哪裡,一百一十一名年輕女子失蹤,他這麼做到底有沒有一點的良心啊!”
“良心肯定被狗吃了,連一條狗都不如,隨便一條罪狀都夠他死一百次了!”
“葉姑娘只是一個外地來的女子,人家可是一點都沒有得罪他,卻要將人家當作嫌疑犯壓入牢中,要不是葉姑娘機智,肯定早就被他給害了。”有人為葉星瞳打抱不平。
“別說葉姑娘一個孤苦伶仃的姑娘了,就連他身邊的宋容師爺不也是落得個屍體都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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