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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美型造型,就這麼定格在了報紙上。
而報紙一經刊印,就惹的無數男女老少被夕童鞋的又美又帥氣的樣子給迷倒了,紛紛沒有了是非觀念的覺得夕童鞋這麼漂亮的傢伙,怎麼可能殺人呢?紛紛表示嗚嗚嗚…… ;她肯定是被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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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紫星穿著幹練的職業西裝,坐在自己律師樓的辦公桌前,滿意的看著報紙上夕的照片,端起瓷杯喝了一口咖啡。
“小姐對不起!你不能進去的!小姐……”突然門口一陣吵聲,有人不打招呼就推門走了進來。
汪律師摘下眼鏡抬頭一看,是那天那個反應迅速、第一個提問的記者小妹,助理顯然是攔不住她的樣子,無奈又無辜的看著汪紫星,“對不起啊,汪律師,我攔不住她。”
“我只是來問幾個問題,說幾句就走了。”記者小妹不依不饒的樣子,手裡還拿著錄音筆,顯然一副時刻準備著的樣子。
汪紫星像助理揮了揮手,“沒事,你去忙吧。”
助理看了她一眼,又看了記者小妹一眼,轉身出去了。
“有什麼問題,問吧。”汪紫星翹起優雅的二郎腿,雙手環抱,好整以暇的看著她。
記者小妹走到她辦公桌前,看見了桌上的報紙,“汪律師也看到報紙了。那麼我想請問,為何孟夕突然改變了她一貫的形象,請問是不是你們故意打造的?想要透過改變形象這一招,欺騙民眾,得到更多輿論支援?”
這小丫頭倒挺犀利的嘛,汪紫星笑了笑,“這個問題我根本不必回答,你們每一家媒體,不是都會給出自己的版本嗎?”
記者小妹被她頂了一下,愣了愣,不過仍然不放棄,繼續言語犀利,“上次你說,警方沒有掌握足夠的有力證據,證明孟夕殺人,但是,沒有證據不代表她沒有殺人,對嗎?”
汪紫星看著她笑了笑,“小妹妹,難道沒有前輩跟你說過,做記者,不能只憑一腔熱血,你這麼橫衝直撞的衝進我的辦公室,我憑什麼要回答你?”
“因為民眾有知道真相的權利!”記者小妹掐著腰義正言辭,“還有,我不是什麼小妹妹,我的名字叫方訊!”
“喲,好名字,”汪紫星調侃的笑笑,“這名字聽著就是個天生的記者,反過來還叫尋訪,正正反反都在追求真相啊。”
律師的嘴不饒人,記者也不是吃素的,“你也不錯啊,汪律師,連個姓都那麼適合給妖精寵物做律師。”說著還瞄了一眼身前的椅子,“還有啊,進來這麼久,都不請我坐一下,你這是什麼待客之道啊?”
汪紫星聳了聳肩,“你是自己無禮衝進來的,可不是我請來的客人,我幹嘛要請你坐?”說完正色看著方訊,說,“還有,身為一個人類,能為妖精打官司,我覺得非常榮幸!本來我還對你這個反應迅速、又一身熱血的小記者有點好感,不過如果你和那些歧視妖精的人類一樣,認為妖精生來就低人類一等,那麼對不起,話不投機半句多,請吧。”
方訊被她說的一愣,噼裡啪啦的嘴巴居然結巴了一下,“什,什麼,什麼歧視妖精?我才不歧視妖精呢!我是一個正義的記者,不管是人類還是妖精,我永遠只站在正義的一方!”
“正義?”汪紫星冷笑一聲,把一直拿在手裡的一支筆往桌子上啪的一拍,站起身來,盯著方訊,“那你憑什麼就認定孟夕是殺人兇手?你和那些一遇到妖精相關案件,就覺得肯定是妖精有錯的人有什麼區別?你怎麼不去警局問他們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孟夕沒有殺人?啊?”
方訊被她質問的徹底愣住了,張了好幾下嘴巴,卻說不出話,最後一張年輕的臉從紅潤變得通紅,又從通紅變的刷白,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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