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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由地感覺到,事情,還沒有結束。
還會死人嗎?
浴室已經被封起來了,過不了一天,那裡也將成為推土機下的一堆碎片。
林雲想起那個女孩說的話,令他百思不得其解的話。
他去了資料室,跟管理員老張說是正有一個難解的案子,想看看以前有沒有類似的例子。
十幾年前啊?
他從一九八零年開始找,感覺到自己的大海撈針,不禁自嘲地笑了一下。
花了整整一個下午,眼都看花了,終於在1990年的卷宗裡找到了這樣一個案子‐‐同樣是那所學校,也是在浴室裡,不過那時候是男浴室,早上去洗澡的男生發現了衣服殘破不堪,血肉模糊的女屍,女屍的下體受到劇烈的暴力踢打,全身多處骨折,死亡原因是窒息……巧合的是,或者說詭異的是,當時結案:姦殺;兇手:民工。因為當時學校也正好有一個新樓的工程,案情戛然而止,具體兇手是誰,沒有寫,最後如何處理的,沒有寫,短短一頁的記錄,夾著一張當時現場的照片。
林雲突然渾身僵住了,那雙鞋,女屍腳上的那雙鞋!!!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再仔細去看照片,絕望地發現自己沒有看錯,那雙老舊的破爛的女皮鞋!!!難道這只是巧合嗎?!
走出警局時天已經黑了,林雲漫無目的地開著車行駛在燈火通明的大街上,心底無法控制地泛起一陣一陣的寒意。
為什麼案子的結尾那麼含糊?回想起前幾天早上的事情,他不難想像當時是怎樣的狀況‐‐再查下去,整整一個建築隊的民工,怎麼查?而且,有可能兇手已經消失在茫茫打工族中被淹沒了。他們,本來就是沒有身份的人,想從中找出兇手,要花多少時間?在這段時間裡,工程被停的損失,誰來補償?最後的兇手嗎?他除了命,還能拿出什麼?所以,讓事情就這樣含糊地結束,是最明智的選擇,死者家屬,可以安撫;學生,可以強制封鎖口風;警察,可以透過上級施壓‐‐一切,都可以用太極手法,完美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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