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愛(第1/2 頁)
“吾之種族,生於鮮血,不死不滅。” “非神,非魔,亦非人。” “吾等凌駕於萬物生靈之上,蠶食鮮血,吞噬生機。” “無人見證吾輩之面目。” “吾等潛藏於黑暗,匿跡於人群,蓄養血月,靜待天時。” “待血色六翼現於人世,暗月當空,暮光臨界,嗜血橫行,” “萬物悲鳴。” ——摘自《德古拉誓言》·第三十六節 …… 但勞瑞恩是個例外。 他是一位血族親王。 那樣強大的他,擁有近乎永恆的生命。 正如勞瑞恩所說的那樣。 不死不滅的血族,不應該擁有紛繁的感情。 血族內的長親們,也是一直這樣告誡他的。 因為,他是血族之間的親王,擁有最純粹最強大的血脈。 於是,勞瑞恩便在家族的懷抱中,靜靜地待了上百年。 偶爾,一些血族的同胞會離開家族,回來時總是滔滔不絕地描述外界的美景。 這讓勞瑞恩的心中滋生出對外界的強烈好奇。 但長老們反覆強調,外面的世界充滿了陰謀詭計,暗流湧動,危機重重。 因此,他們一直禁止勞瑞恩離開家族的領地。 但在勞瑞恩看來,那些比他還要弱小的同胞都能在外界遊刃有餘,作為親王的他怎會畏懼外界的風浪? 畢竟,他已經活了上百歲。 勞瑞恩不顧任何人的勸阻,毅然決然地離開了家族。 他充滿自信,甚至認為自己能在整個人類世界無敵天下。 奈何剛出門就被認出了血族的身份。 而這個人,還是世界級別的亡靈大法師,巴洛大公。 那一戰,巴洛大公以一手亡靈魔法打的他差點認不出自己到底是哪滴血。 最重要的是,血族之間擁有著極為嚴格的六大戒律。 無論地位如何,是尊貴的親王還是卑微的血奴,都不得違背。 其中第一條,也就是最傳統最重要的一條,那就是。 避世—— 不能對非血族露出自己的真面目,否則,其他血族會和你斷絕一切關係。 可被巴洛大公認出來的勞瑞恩,最後還沒打過巴洛大公。 勞瑞恩直接犯了血族最大的死罪。 於是他回不了家了。 就這樣,他被巴洛大公要求,作為一名普通的人類,在坎特王國生活下去。 巴洛大公甚至請求上一任國王,封賜給了他一塊領地。 勞瑞恩不負所望,花了二十餘年,使這片土地繁榮起來。 為了不讓領地的居民一直勞累,為了領地發展,他甚至去信仰了豐饒女神。 一位高貴的血族親王,竟然崇拜起了豐饒女神。 這倒不是因為他對領地的居民人們十分熱愛,因為血族不該擁有感情。 他只是覺得,連血族都不會做那麼特別累的活,這些只能活個幾十年的短命人類,為何還要如此拼命的勞作? 可結果就是。 一位血族親王,卻博得了領地內所有居民的愛戴。 但最後,這位血族親王,還是犯下了一個血族間最嚴重的錯誤。 勞瑞恩,愛上了一個人類。 愛情讓他盲目了一切,他第一次動了感情。 想要和一個人類在一起。 但他並不會把對方化作血親。 因為勞瑞恩對她的愛,不是佔有,不是強迫。 他只是愛著身為人類的她。 同樣的,對方愛的人,也只是勞瑞恩。 是王國的伯爵,是甘願自身低人一等也要為了居民不過多勞累也能吃飽飯的善良領主。 而不是那個血族親王。 可這注定是一個錯誤。 從未有血族與人類相愛,而他們又之間又產生了一個錯誤的結果。 普利希絲,在這詭異而混亂環境下,誕生了。 勞瑞恩很害怕,因為他不知道人類與血族之間的孩子會演變成何種存在。 幸運的是,剛剛誕生的普利希絲,只是一個無比普通,可愛至極的孩子。 因此,勞瑞恩也就不再過於憂慮。 直到普利希絲步入了十七歲那個年華。 在血族的世界,十七歲的血族,已經到達了成年的階段。 他們可以展翅高飛,去發展自己的領地與血親了。 但從出生開始,普利希絲以一名人類的身份度過,並未表現出血族的特性。 這讓勞瑞恩無比自信,堅信他的女兒可以以人類的身份平靜度過一生。 然而,事情往往逆人所願的向著最糟糕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