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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給混蛋當兒子好。
最主要的是,原身最後是被反派折磨死的。
所以跑嗎?
——算了吧。
羅雁聲長舒一口氣。
宋矜經歷過的事,羅雁聲也同樣經歷過,或許因為這樣,他對宋矜其實是有些感同身受的。自己要是跑了,不知道宋矜還會遇見什麼人。
至少,宋矜比他那酒鬼父親養眼多了,畢竟原書裡顏值吊打男主。
再說了距離宋矜成年還有兩年的時間,在他暖心地呵護下,叛逆的崽崽會變成對祖國有所貢獻的五好青年也說不定。
總之,現在羅雁聲既不想丟下他,也不想死。
當務之急,還是先把人接回來吧。
「出門,接我崽回家。」
說動就動,羅雁聲一個鯉魚打挺從涼椅上跳下來。
不過太陽還真大,宋矜的盛世美顏不知有沒有被曬黑。
羅雁聲用蒲扇遮在頭頂,推開門就走了出去。
火辣辣的太陽隔著衣服燙在面板上,傳來一陣刺痛。
該說不說,這具身體真不行,細皮嫩肉的,一曬皮都得褪好幾層。
「嬸子,我家宋矜在哪個工地啊?」
鄰居家大嬸端著一盆髒水走了出來,羅雁聲立刻叫住她。
大嬸瞟了他一眼,直接將水朝他潑了過來。
「哎呦,這是做什麼?」
好在羅雁聲動作麻溜,趕緊蹦到另一邊,才勉強保住了自己的一身衣裳。
大嬸鳥都沒鳥他,倒完水扭頭就往院裡走。
羅雁聲「嘖」了一聲,也沒怎麼放在心上。
他家那個酒鬼老爸,是當地出了名的潑皮無賴,周圍鄰居沒一個不和他吵架的,但他老爸不一般,搬一凳子能在人家門外邊罵一天。羅雁聲當即就發誓,這輩子絕對不能像酒鬼老爸一樣,他一定要心胸寬廣與人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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