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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改過自新的小偷那當然是好的,因為小偷再犯率很高,所以警局也會安排下回訪。三人聊了會兒家長裡短,崔叔也不抗拒,邊給客人修腳踏車邊和這兩個姑娘聊天。
幾分鐘後正式話題才到,翁含嬌問崔叔:「馮同福現在還是和你住一起嗎?」
「住一起,這裡房租那麼貴,他哪兒住得起?」早在第一次被逮,去派出所領人的就是崔叔,他們之間的師徒關係也不是什麼秘密。「怎麼?他犯大事了?我可早勸他不要去偷了,有事別賴我,我也不給他賠錢。」
穆潔說:「沒有叔,我們就是關心他,才剛成年,咱引導引導爭取讓他走上正路。」
翁含嬌也附和:「對對對,你說他這個年紀也就是個小男孩,我們不能放著不管嘛。」
崔叔笑了,黑臉一皺露出口黃牙:「說什麼,你們啥年紀?我看你們也是小女孩。」
「不小,我都二十七了,再幾年奔三了!」
「二十七不大,晚婚晚育,優生優育!你看同福怎麼樣,就是小點……」
翁含嬌無奈了:「叔,別鬧了,快點說正事了,他怎麼就幹上小偷了,沒別的路走?」
「能有什麼路?他剛來b市那是几几年,十幾,十五六吧,誰敢收童工。那我也沒多有錢,不能養著他,可不就教他門手藝唄。」
穆潔說:「那還是賴您啊,您當初教他修腳踏車多好,就能給我們減少點工作量。」
崔叔瞪大眼睛,狠狠扭了下正在修的車輪:「我那時候也得會修腳踏車啊!」
聽崔叔講他是三年前在垃圾站撿到馮同福的,這小孩又黑又瘦,身上衣服都是破的,整張臉上髒的也就能看見眼睛,正在翻垃圾桶。崔叔正好剛得手,看這小孩可憐就給他買了吃的,結果馮同福就賴上他了。老崔家也不是什麼富貴人家,養不起這正長身體的小男孩,只好教他偷東西。
問馮同福哪兒來的,他說從s省一個山村來的,遇見崔叔前已經流浪了倆月,身上錢都花光了。
來b市幹什麼?他說找家,他就是記得他家是這裡的。
「你說他認為自己是被拐賣的是嗎?」翁含嬌嚴肅起來,她沒想到還牽扯到這方面,趕緊仔細問,「他對家人有印象嗎?」
崔叔說:「有,但是不多,他記得自己有個哥哥,但是他走丟的時候太小,應該就三四歲。自己原名也記不得了,只知道是b市的,還是這個區附近。」
走失的年齡相符……小翁皺眉:「可是年齡對不上……他才十八……」
穆潔一聽:「你不會猜他是鄭南與他弟吧?哪有這麼巧,我看他們一點也不像。」
「那也是一條線索嘛,」她託著下巴想,被拐兒童的年齡是存在造假可能性的,鄭南與說他家最早沒搬家時是住b市,弟弟走失後才搬走的,不一定是這個區,但這麼多年馮同福記錯了也不一定。「就算不是他,萬一是同一個拐賣人呢?」
穆潔一看她這樣子,知道她是又要多管閒事了,於是從口袋裡拿張便簽紙,寫了串電話:「炮叔,你跟那小孩說一聲,這是我倆電話,讓他記得打,我們幫他找……他怎麼不早來報警嘛!」
崔叔滿是機油的手在髒圍裙上蹭蹭,才接過那張紙:「那不就找抓呢嗎,是個賊誰往衙門跑啊。他現在十八了,你們給他找找工作唄。」
「不能這麼想,不犯錯誰抓他啊!」翁含嬌又長腿一邁,跨上腳踏車,「人民群眾這個意識還要提高啊,有困難得找警察!」
作者有話說:
微博發了個抽獎,一些零食。知道有些朋友為了支援eo的我總發很多條評論,十分感謝,希望我能堅持寫完
第33章
麗華書店是每天都開門的,不過是店員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