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星星之火(第1/2 頁)
久旱逢甘雨,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掛名時,這便是是人生四件快事。
結婚只能一次,科考卻可以一考再考,所以,他以科舉為遊戲,樂此不疲。
最終,金聖嘆被考官們列入黑名單:“秀才去矣!秀才去矣!”
他不怒反喜,對朋友說:“今日可還我自由身!”
他奇而入詭、不軌於正的行為舉止,引發了巨大爭議,成為時人眼中半瘋半魔、半人半神的怪胎。
以至於,金聖嘆的朋友徐增說:“與聖嘆交朋友,就要抱著被世人共棄的決心。”
然而,53歲那年,金聖嘆意外得到了順治帝的賞識:“此人是做古文的高手,不要以做時文的眼光衡量他。”
金聖嘆感激涕零,寫詩說“鍾期更比伯牙難”,“忽承帝裡來知己”。
他覺得順治帝就是自己的伯樂,心中蠢蠢欲動,想要歸順清朝,等待著入翰林院為皇帝講書去。
未料,一年後,順治帝駕崩。金聖嘆的希望落空,悵惘不已……
順治帝去世後,蘇州府大堂陳設了順治皇帝的靈位。
蘇州經濟發達,繁榮富庶,文風鼎盛。許多秀才來自殷實富裕的家庭,在社會上的地位較高,對社會事務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如果遇到當地官府作出了不法、不義的事情,他們就要自行集合在文廟裡,用一篇《卷堂文》來向儒生的祖師爺孔子哭訴,號召更多的民眾向上級官府申告,彰顯正義,打擊不法。
在明朝時期,蘇州當地官府對秀才們的哭廟很重視,因為官員們得罪不起這些秀才背後計程車紳力量。
2月4日,蘇州秀才薛爾張、丁子偉在文廟管理人員處請來鑰匙,開啟了文廟,開始在孔子畫像面前哭訴。
100多名讀書人聞訊而來,鳴鐘擊鼓,聲勢搞得很大。後來,又聚集了1000多人。緊接著,他們又浩浩蕩蕩地來到江蘇巡撫衙門,請見江蘇巡撫朱國治,跪進揭帖。
其中金聖嘆在揭帖裡將矛頭直指任維初,怒斥他“膽大包天,欺世滅祖,公然破千百年來之規矩,置聖朝仁政於不顧,潛赴常平乏,夥同部曹吳之行,鼠窩狗盜,偷賣公糧,罪行髮指,民情沸騰”。
誰知,江蘇巡撫朱國治聽了讀書人們的哭訴,不但沒有產生同情心理,反而震怒,任維初是他的下級,深得他的賞識和信任。
繼而把並沒有在場的金聖嘆列為首犯,將他與另外十餘人一起抓捕歸案。
獄中的秀才們,不堪嚴刑拷打,很快供出了其他人,《哭廟文》是金聖嘆寫的,因此他也被招供了出來。
“讀書之人,食國家之廩氣,當以四維八德為儀範。不料竟出衣冠禽獸,如任維初之輩,生員愧色,宗師無光”,在金聖嘆的妙筆生花之下,貪官汙吏被罵得淋漓盡致、體無完膚。
除了寫《哭廟文》,還因為平時喜歡抨擊官府,看不起官員,在官府眼裡是一名“刺頭”。
金聖嘆也因此被抓,先是捱了獄卒們重重的三十大板,然後朱國給哭廟秀才定的第一個罪名,就是“震驚先帝之靈”。
這是因為順治皇帝於1月30日病逝,哀詔又剛好在2月1日到達蘇州,朱國治在江蘇巡撫衙門設靈舉哀,痛哭三日。
朱國治認為蘇州秀才哭廟,是對順治皇帝的“大不敬”。
在古代,“大不敬”乃是一種極為嚴厲的重罪,名列“十惡不赦”之列,向來處罰很重。朱國治則是有意將哭廟案往“大不敬”罪名上靠,是起了殺戮之心。
此外,朱國治還誣告哭廟秀才“抗打朝廷命官”、“匿名揭帖”、“聚眾倡亂”、“抗納錢糧”,請求康熙皇帝“大彰乾斷,嚴加法處施行”。
最終金聖嘆等帶頭的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