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契約5(第1/1 頁)
[冤不冤,何縣令自會定奪,帶走!]
舊都的百姓一大早便擁到街頭,對於昨日的怪事,七嘴八舌地議論起來,住在靈山腳下的獵戶張三聲情並茂地說起來:“你們知不知道?昨晚靈山上生出一隻妖怪來,什麼都吃,把一片青翠地靈山吃成了荒山,殘壁斷壑,池水枯絕,一片狼藉,慘不忍睹啊。”
村醫李四附和道:“是呀,是呀,昨天我恰巧在靈山上採草藥。親眼看到是一條惡龍,張著大嘴,血淋淋的,瞪著沒有眼皮的大眼,在山上游蕩,見什麼就吃什麼可嚇人了。”
張三不滿地回懟道:“那照你這麼說的話,那你怎麼還能跑下山?你怎麼沒有被怪物吃掉?”
李四瞥了一眼不屑的回道:“我李四別的不敢說,論逃跑我說第二可沒人敢說第一,當然是我跑的快,那妖怪的身子那麼大,它扭個頭的功夫,我撒腿就跑,這不才保住一條小命。現在想想我的小腿就打哆嗦,這靈山上的怪物胃口那麼大,如果把山上的東西都吃完了,會不會下山吃我們啊?”
村民一聽,皆驚恐不已,有的提議收拾東西遠離此處,有的提議去集雲山找仙官,有的反對集雲山那麼大,又那麼遠,上哪去找,不如去菩薩廟裡找菩薩。有的人附和著離開,有的人附和著去找仙官,一時間嘰嘰喳喳,聽不清還有人提議什麼。
“張三,李四在何處!”正在人們爭論不休時,一小隊身穿官服計程車兵已經行至此處。
張三和李四互相對望了一眼,不知犯了何事,不約而同向前一步,拱手說道:“官爺,小民張三,小民李四,在此。”
為首的捕頭,上下打量了一下二人,揮手喊道:“抓起來!”一聲令下,站在那他身後計程車兵們,將二人以最快的速度捆綁起來。
張三和李四嚇得癱軟在地,大呼饒命,不解的問道:“官爺,小民不知是犯了何罪,為什麼要抓我們二人?”
“大膽刁民。在城中散播謠言,擾亂民心,還不知罪!”為首的捕頭喝斥道。
“小民,說的句句屬實,官爺不信,自可以去靈山上檢視,那個靈山就是證據!”二人一聽,原來關於靈山上的,忙辯解道。
為首的捕頭不屑道:“今日一早,便有人到衙門來報,說有兩個敵國的細作,要以靈山上有妖怪,來擾亂民心,何縣令已派我們一眾人到靈山上檢視,根本就沒有你們說的妖怪,靈山和平日裡並無兩樣,今日去看反而更加秀美,你二人還有什麼話說?”
張三和李四聽完面面相覷,身上已是冷汗淋淋驚呼道:“官爺,我們二人是地道的鄉里人,怎麼會是細作,官爺冤枉啊,那靈山昨日確實是一片狼藉,我們二人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啊,求官爺為小民做主啊!”
“冤不冤,何縣令自有定奪,帶走!”為首的捕頭一聲令下,張三,李四二人被推搡著帶離了人群。
眾人被眼前的一幕驚的一時間不知如何是好,悻悻地散開了,靈山上的妖怪也在張三,李四的離開下消失在眾人的嘴中。
人群中的子悠,看著人群四散的離開,不再對昨日靈山上的怪事上心,暗暗的鬆了一口氣,轉身融入了人群中,離開了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