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又是愉快的一天(第1/2 頁)
距離探班劉伊菲,過去了一個禮拜了,林安也南下廣府進入了劇組。
進組之前,花姐來找過他,跟他說了一些工作上的事,又說了點公司裡面的事。
花姐當初加入華誼,是簽署的合作協議,並不是被華誼給收購了的,所以花姐跟兩位王總是合作伙伴關係。
他們當初一起成立了一個華誼太合公司,與華誼兄弟影視是合作關係。
花姐持有一半的華誼太合的股份,沒有華誼兄弟的股份。
雖然兩位王總有一半的股權,但只是股東沒有管理權的。
花姐是華誼太合的總裁,華誼兄弟的副總,整個華誼太合花姐說了算。
他倆插手公司裡面藝人的事,這不行!不合規矩!
打個比方,兩人合夥開了一家公司,說好了這家公司我說了算,你只有分紅權,沒有管理權,現在看公司起來了,想插手公司的管理?換成你,你願意嗎?
聽著她抱怨在公司裡面,兩位王總總是插手自己旗下藝人,她很生氣,也向他們抗議過。
後來兩位王總也收斂了許多,好像最近又鬧出么蛾子了,花姐想問問他,假設自己跟公司分道揚鑣了,自己願意跟她走嗎?
林安的經紀合約籤的是華誼兄弟,不是華誼太合,是當年老媽幫他辦的。為什麼沒簽在花姐名下?
其實剛開始,是想簽到花姐名下的,不過後來中途,兩位王總約著老爸吃了頓飯,就改簽了。
花姐那時候,跟倆王總是在蜜月期,也沒在意這事,就同意了。
也是在簽約的那一天,振華貿易振華集團前身就入股了華誼。所以說,林安現在算是華誼的小老闆,不管事的那種。
林安想了想,把自己有華誼股份的事說了,花姐聽後雖然吃驚,但是想想也就明白了,也沒難為他。
以後該怎麼處還怎麼處,有好劇本了也會向林安推薦的。
當然林安也不會大嘴巴的,到處說花姐要出走華誼了。
就這樣與花姐分開後,林安進入了劇組。
到了劇組當然了,老規矩先找導演報個到,我來啦!
晚上有吃了頓飯,算是接風宴了。由於演員還沒有到齊,所以只是見到了一部分演員。
其中與他戲份最多的一個小演員也見到了,是一個叫祖兒的小姑娘!人家不是一個人來的,家裡人陪著的。
小姑娘今年7歲了,別看人家已經拍過很多劇了,最有名的是,去年上映的寶蓮燈,她在裡面飾演哪吒三太子!
小姑娘很可愛,小嘴就沒停過!林安嚴重懷疑,她能演好劇本里的角色,小凜可是一個話不怎麼多的一個角色啊!這反差太大了吧!
吃過飯後大家就散場了,電影開機的話還得過幾天,有一些場地還沒有搞定!
林安第二天也沒什麼大事,就約著姐姐林寶出來見見面。
可惜事與願違,老姐比他忙多了!沒空搭理他,讓他自己一邊玩去!
沒出的門的林安想了想,還是在酒店看劇本吧。這時候鄭娃敲門進來了,遞給林安一張表說:“電影三天後開機,這是製片組排的工作表。你看下心裡有個數!”
林安接過來看看,結果一看,哎沒有多少早戲,這很好!
像是看出來林安的心思,鄭娃說:“導演將就你,把早上的戲給挪到半晚,或者改成中午了。”
林安裝模作樣道:“這怎麼可以!我有那麼難伺候嗎?不行!我找導演說說去,這樣拍出來能好嗎?他以前的那股勁呢?這不行啊!”
“那你倒是動動屁股啊?別光坐著說,走啊?導演就在他房間跟人來回呢,去啊?”鄭娃見林安在哪裡刷寶,直接戳穿他!
“嘖,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