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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木也深知這點,所以在大家在打退堂鼓時,立刻又站出來道:
「我知道前期投入很大,可是這不還有我呢嗎,我來出果樹啊!
明輝,我先前說過成立農村集體合作社的吧,成立之後,我以支援前期所有投入佔據整個合作社的三成股份,也就是說,果樹農藥化肥之類的東西,全部都由我出錢出物提供,但我要佔三成收益。
村集體提供兩座山,也就是說提供土地,佔合作社五成收益,剩餘村民提供勞動,佔合作社的剩餘兩成收益,也按勞動記工分。
村集體那邊的五成收益可能會涉及到交稅,土地使用等各方面的花銷,但是我想,剩餘部分除了用作建設村集體設施之外,年終的時候也是可以一起分給所有人的。」
喬木提出的這種方案,其實已經做出了相當大的讓步,要不是現在政策不允許,她直接把山包下來僱傭大家幫忙收益更高,不過這時候顯然是不行的,因為這個時候是不允許僱傭勞動的,如果僱傭人數超過一定數量,那就會被認定為是搞資產階級,是在剝削勞動者。
建設合作社只能算是鑽漏洞。
屬於不得已而為之。
而且,目前這也的確是共同富裕的唯一方法,至於先富幫後富什麼的,那就完全是搞笑了,先富的哪顧得上去幫後富的啊,忙著打壓下去搞壟斷還來不及呢,還幫忙?
「喬太婆,你的意思是說我們不用出一分錢,只要幫忙照顧照顧果樹,回頭就能分所有果樹的兩成收益,而且分到村集體那邊的五成收益除了交稅等各種專案之外,剩下的我們也可以平分,是這意思嗎?」
喬明輝到底是做村長的,腦子轉的很快,瞬間就理解了意思。
「是這樣沒錯,不過這些還有很多手續需要你去縣政府那邊辦,這些就得勞煩你了,不然我們這麼做是不合法的,只有成立農村集體合作社之後,我們才能這樣幹。」
喬木點了點頭,表示確定。
這下子,大家就更熱情了,如果種果樹這件事需要大家都出錢出力的話,那大家還真不太樂意,最主要是出錢,出力氣他們倒是無所謂,主要是出錢不樂意,因為大家手裡都沒什麼錢,對於未來也不是很確定,所以很難抉擇。
但是出力氣這種事對於大家而言就無所謂了,很多年後他們國家這邊都以廉價勞動力出名,更何況現在,況且種果樹本來也就不是特別累的事,肯定比種田要輕鬆。
雖然還有部分人覺得喬木一個人佔三成收益有點多,但大家隨便說一句要是你能出錢出物,我們也給你三成之後就沒辦法再反駁了。
因為他們村除了喬木,沒人拿得出這麼多錢物,別說他們村,估計整個縣城都沒有能一次性,還一個人拿出這麼多錢物的人物。
第62章 六零農家太婆婆(39)
事情確定下來後,還不能立刻挖坑種果樹,一來是現在的時間不對頭,不是種果樹的時候,二來是合作社條子還沒批下來,現在種是不合法的,得等條子批下來再說。
而且,喬木還得根據兩座山的具體情況進行規劃,規劃什麼果樹適合種在什麼地方,果樹間的一些空地,怎麼再種點草藥之類的!地方就那麼點大,總得合理應用,儘量把所有能用的土地都用上吧。
合作社的條子並不難批,喬明輝大概跑了四趟縣城,就把集體合作社需要用到的一些證件給辦了下來,不過,接下來還不是開始種果樹的時候,因為農忙到了,一切事宜都得為農忙往後推,得等夏收結束,並且將種子種下去之後,大家才能空出時間去山上挖坑種果樹。
……
再說回京的喬禮一家。
他們在被平反回去後,也是費了好大一番勁,才好不容易把他們家的四合院給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