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寫字漂亮會寫稿 知青李紅成偶像(第1/2 頁)
蘭芝看著李紅的手,五指粉白,如筍一樣,指甲裡看不到一點黑色的泥。昨天扒麻桿的黑乎乎的手,竟然被她洗得如此乾淨。蘭芝看著自己的手,指甲縫裡怎麼也洗不掉的黑色。有點自慚形穢,想問問李紅如何把手洗這麼幹淨,又覺得實在是尷尬。那一刻,她相當的羨慕李紅,如果自己也讀了高中,會不會也能像李紅一樣,手沒有這麼黑,文化水平令人羨慕。
在蘭芝的印象裡,李紅是個完美的人。她愛乾淨,幹完一天農活,無論多累,第二天出來都是一塵不染,從頭到腳,沒有一處是灰塵。彷彿她從來不屬於這裡,卻也能把這裡的工作完成得很好。
李紅寫的字相當好看,蘭芝看到過她給生產隊長寫的發言材料,行文流暢,筆走龍蛇,蘸水鋼筆寫的字,沒有一處漏墨,一看就是多年書寫的功底。看著李紅寫的字,蘭芝覺得自己的字簡直不叫字,和蟲子爬差不多。就這還是班級排名第一的,突然覺得自己也沒那麼優秀了。
蘭芝逐漸進入了勞動狀態,城裡來的李紅也看起來更像個農民。以前穿著城裡時髦衣服的她,如今穿著和蘭芝一樣灰色的上衣,黃色的褲子,軍綠色的膠鞋。兩條麻花辮剪掉,梳上了短髮。
一天,大家都在地裡幹活。聽見郵遞員在地邊上喊:“李紅,你的匯款單!”在地裡忙的李紅趕快來到路邊,接過郵遞員的匯款單,一看是長春日報社給發來的稿費,自己投稿被採用了。
“姐姐上了《長春日報》了!”李紅8歲的弟弟李志敏飛跑著回了家,和爸媽報喜。
一時間,李紅成了金家村的名人。能在長春市的報紙刊登稿子的人,那得多大的才華,說起李紅,彷彿在說一隻金鳳凰落在金家村。
李紅一直是老樣子,每天上工勞動,晚上回家在煤油燈下寫作。
一次,蘭芝去李紅家做客,看到她家有很多藏書,除了課本還有很多蘇聯文學書籍,比如《靜靜的頓河》、高爾基的《童年》等。
李紅看到蘭芝喜歡書的樣子,答應把書借給她讀。
蘭芝開心的把書拿回家,放在了自己的衣服包裡面,準備不忙的時候看。晚上回家的時候,發現家裡氛圍不太好。
妹妹蘭梅又在那裡罵罵咧咧,以為她在學校受了委屈。結果她在告狀,說蘭芝看閒書,不學好。淑芳罵了她一頓,覺得她一天挑理,不合群。
蘭芝看著那本高爾基的《童年》,封皮被撕得四分五裂,扔在鍋臺上,像一卷點灶火的紙。她上前拿起書,把封皮一塊一塊撿起來,回到裡屋,漠然地坐著。
淑芳在做晚飯之前,用少量的麵粉打了半碗漿糊,端給蘭芝,讓她自己把書修補好,還給知青李紅。
“咱們和人家知青沒法比,少讀些閒書,踏實點吧!”淑芳勸說蘭芝。
蘭芝突然覺得,自己如果不識字,或許家裡就和諧了。都下莊稼地了,妹妹還是如此嫉妒她,也不知道她在想什麼。
大姑家的大姐宋玉芬一共讀了兩年書,早早結婚了。不過不知道她過得咋樣,每年也就見一兩次面。
大姐夫小名叫二虎子,平時愛開玩笑,來親戚家都是笑眯眯的。
有一次,姐夫二虎子給幾個小舅子坐那講故事,說當年他八九歲就出去闖蕩世界,三天吃了兩個生西葫蘆都沒餓死,回家爸媽都佩服自己,再也不敢對自己動武。
蘭芝姐過話說:“你沒餓到,難道不是吃了我爸爸的饅頭嗎?生西葫蘆不是送給黎柏樹伯伯,人家用大馬車給你帶回來的?”
聽了蘭芝的話,聽故事的學文、學武、學雙、學全哈哈大笑。
“都是故事了,你們隨便聽聽就行!”二虎子也不生氣,樂呵呵的。
蘭芝把在生產隊領的年糕分給弟弟妹妹們吃,一群孩子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