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抵押(第1/2 頁)
陸家傑是支援陸家馨賣衣服的,他也將自己的想法說了:“三叔這麼對家馨,就是仗著家馨現在是他養著的,篤定家馨會對她低頭。若是家馨做生意賺錢了不再依靠他,或許會改變態度。” 陸家光對他也算了解:“你覺得家馨賣衣服能賺錢?” 因為陸家馨交代過,希望他暫時不要將蘇鶴鳴這事說出去。陸家傑還是很講義氣的,他說道:“大哥,家馨行事還是周全的。她說賣衣服肯定經過仔細考量,我覺得不會賠本。” 陸家光沉默了下說道:“既她想做,那就讓她試一試。賺錢了,以後三叔有顧慮不敢再像以前那樣對她。虧本也沒關係,就當是一場歷練,對以後也有好處。” “行,我明天就告訴她。” 當天晚上,陸家傑就將這事告訴了她,同時告訴她琉璃廠那兒有一家當鋪:“我明日跟你一起去。我找人打聽了,羊脂玉首飾很值錢。” 知道他不放心,陸家馨也沒拒絕。她上輩子回國去古都玩,還特意打聽過這件事。很巧的是,因為那件事當年很轟動,哪怕過了三十多年還有人記得。 那個賣掉古籍字畫的人叫孫勳,祖上曾當過禮部尚書,後來也出過幾個進士跟舉人。只是前朝覆滅又接連戰亂,孫家也就沒落了,要趕在孫勳發現密道古董之前將房子買下來。不然讓這個賭徒找到古董,花費巨大是其次,關鍵是很麻煩。 第二日,陸家傑帶了陸家馨跟薛茂去了琉璃廠。一進去就發現裡面有許多擺攤的,這些攤位賣的東西五花八門,有銅器、瓷器、玉器以及字畫等。 陸家馨看中了一個溫潤古樸、光亮瑩潤的天青的瓷瓶。她覺得買回去以後插花挺好,就上前問老闆價錢。 攤主看她穿得鮮亮,覺得是有錢人家的姑娘想來撿漏,這樣的人最好糊弄了:“八百。” 陸家傑很擔心,正準備說這兒的東西許多是假的時,想起了陸家馨出門沒帶錢。到嘴邊的話,他也咽回去了。 陸家馨無語地看了這攤主一眼,難道她腦門寫著冤大頭三個字大字:“兩塊,賣就拿走,不賣就算了。” “兩塊,小姑娘你開什麼玩笑,我這可是……” 陸家馨懶得聽他的廢話,起身就走了。她只是想買個花瓶,可不想被當肥羊宰。 攤主見狀忙叫住她:“五塊,五塊你拿走。” 薛茂嫌棄地說道:“不當吃不當喝,兩塊我都嫌貴了。” 攤主看她這模樣也失去了耐心,揮手一臉嫌棄地感人:“兩塊,逗誰玩呢?我本都回不來。走、走,趕緊走。” 陸家馨也不在意,與薛茂跟著陸家傑進了一家鋪子。 這家鋪子不僅收各種老物件,還典當東西,只要你在規定時間內付利息就能贖回去。逾期了,他們可以處置,不過若是他們沒賣出想贖回也行,但利息就不一樣。簡單來說,逾期時間越長利息就越高,有時候甚至是典當金額的數倍。畢竟是開店鋪的,不是做慈善的。 掌櫃的看到陸家馨拿出一整套羊脂玉首飾,眼睛一下亮了,只是聽到是典當很失望。不過生意上門也不會往外推,他仔細檢查一番,確定每一樣首飾都是真的且完好無損。 掌櫃看完後問道:“姑娘,你準備當多少錢?” “一萬。” 掌櫃的搖頭說道:“這套首飾不值這麼多錢,最多給你兩千。” “這可是一整套羊脂玉首飾,兩千,你怎麼開得出口呢?我哥朋友還說你們店童叟無欺,現在看來都是假的。” 掌櫃的也不生氣,笑眯眯地說道:“姑娘,羊脂玉首飾雖難得,但你這些卻不值一萬。我再退讓一步,三千,不能再高了。” 兩人討價還價一番,最後這套羊脂玉首飾當了五千塊錢。三十多年後,隨便一樣都要大幾十萬。只是現在翡翠玉石不受追捧,像羊脂玉、帝王綠這樣的頂級翡翠玉石也賣不上高價的。不過僅限於內地,在港城那邊還是很受追捧的。 將東西賣到港城對普通人來說那是天方夜譚,但能在琉璃廠這樣一個熱鬧繁華的地段開這麼大一家當鋪,幕後之人又豈會是簡單的。 掌櫃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說道:“小姑娘知道得還挺多的。行,就五千,不過你能做主嗎?我們是開店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