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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但是轉念一想,就算自己會修車她的寶貝兒子也肯定不會幹他爹這個行當。王玉每天口口聲聲說他出去賺錢,因為自己天天問他,不過也沒有問出來兒子到底用什麼辦法賺錢。王媽其實心裡明白,兒子不幹什麼正經事。她很自責沒教育好兒子,但是又覺得兒子到了今天這個地步完全是因為他沒有爹,沒有爹就沒有家教。王媽只能在兒子每次出門前小聲囑咐給他別幹壞事。
兒子也小聲地回王媽一聲,說:“哦。”然後就走了。
王媽又回到了廚房。
她把提包裡的肉都倒在了案板上,有幾塊肉順勢滾到地上了,王媽也沒撿。這些肉大概有三四十斤,被一塊一塊切成了小長條。有的帶著血,有的不帶,像是煮過,可也沒煮透。
王媽就琢磨,這到底是些什麼肉呢?
她拿起一小塊放在鼻尖上聞了聞,沒味;她覺得自己年齡可能真的太大了,連鼻子都不好使,於是她又對著那片肉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好像有些淡淡的肉香。
不是豬肉,也不是牛肉,更不是羊肉了。
鹿肉嗎?
鹿肉的話,肉店老闆為什麼要扔到外面?會不會因為變質了?但是誰又說過是肉店老闆扔的呢?為什麼要把肉放在一個提包裡面?
是不是吃鹿肉違法,這樣做可以掩人耳目?
王媽撿起地上的一個肉條走出廚房,她想到院裡看看清楚。剛出門就碰到了四合院鄰居小花和他媽小曹,王媽馬上把肉條放進口袋。她樂呵呵地衝她孃兒倆說:“上班的上班,上學的上學啦?”
“王大媽早啊,您看我還得騎車子送小花,她這麼大了也不知道自己坐公車。”小曹在一邊寒暄。
王媽笑笑,用左手摸摸小花的腦袋,道:“快上學去吧花啊,遲到啦!”
“奶奶再見!”小花衝王媽擺手。
最後兩個要出門的人也離開了。
白茫茫的四合院裡只剩下了一隻狼狗和王媽。
王媽慢慢走到狼狗跟前,從口袋裡摸出了那個肉條,她彎著腰,一下就把肉條扔到了狼狗的鼻尖下面。
她只是想讓這個叫黑子的小狼狗嚐嚐這肉,如果黑子吃了沒事那她今天晚上就可以做紅燒肉了。王媽想現在錢不好掙,能省一塊是一塊,也別管是什麼肉了。
黑子嗅嗅那肉條,一口叼住了它。
王媽突然覺得有些奇怪,她在黑子身邊蹲下。這下她可終於看清楚了。
那是一根手指頭。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5。蒙剛(1)
蒙剛睡了四個小時就被一通電話叫醒。
蒙剛昨天夜裡在南京路的大上海酒店和朋友喝酒來著,倆人喝了三打啤酒,喝完還要了一瓶白酒。大上海酒店在南京路,南京大酒店卻在上海路,大多數天都人都知道南京大酒店,卻只有南京路附近的居民才知道大上海酒店。因為大上海酒店是一個不起眼的小飯店。
蒙剛和他的朋友袁瑞就可以邊吃花生邊喝啤酒一直到下半夜三點。
蒙剛醉醺醺地摸回家,覺得頭還沒靠上枕頭電話就來了。
蒙剛想摔電話,但這麼早打來的電話肯定就是領導的,每次他打來都像使喚自己兒子一樣理直氣壯。
“蒙子,起床了吧?一小時之內來隊裡,有新任務。”隊長在電話裡直截了當給了還沒睡醒的蒙剛一個最不幸的訊息。
“老大,你不是昨天剛說破那案子獎勵我兩天休息嗎?”蒙剛有些不服氣地說了句玩笑話。
隊長說:“蒙子,你昨天喝酒了是吧?你先別給我講條件,現在限你半小時之內速到。這次不是小事,來晚了你半年之內所有假期全部取消!”
蒙剛兩眼放光道:“遵命,隊長!”他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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