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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現在我都這麼認為。
那天晚上我沒說太多話。小丁說的不錯,白蘭的確是那種需要保護的女孩,我們誰都沒有權利傷害她,至少在這個時候。喝乾最後一杯,我們約定,等案子破了再說。
現在看來,是我打破了這個約定。
那天晚上送小丁回家的路上,我沒有那種心花怒放的喜悅感,我覺得有一種很不靠譜的責任感壓在我身上。
我很想給白蘭打個電話,告訴她不要哭,我不愛看,我真的很想為了讓她不哭跟誰拼了。
回家以後我捏著那張水電費收據看了很久。房號403,金額不足10元,日期是案發前一個月。
除此之外,一無所獲。
我轉而開始回顧在白蘭家的見聞,因為喝了酒,思緒凌亂,總也不能集中精神
不知為什麼,我有點心神不寧,總覺得錯過了什麼,可就是想不清楚。
除了那個莫名其妙的手機充電器,我究竟遺漏了什麼?
酒勁上頭了,我的眼皮越來越沉,逐漸睡去,帶著一種惴惴不安的情緒。
第二天上午剛到隊裡,我就接到了小芳的電話。
我問他是不是又要請我吃飯。
小芳說,你過來一趟吧,我們組長老徐要見你。
二、和平區稅務局盜竊案
1、
我向秦東明請假的時候,他正在看一本養生保健的書。最近組裡沒有什麼案子,大家都挺閒。他很痛快的就答應了,讓我懷疑他是不是又跟老徐勾結好了,預謀逗我玩。
和平分局刑警隊的走廊在那天上午格外熱鬧,剛破獲了一個盜竊團夥,一大票喜氣洋洋的受害人腋下夾著錦旗排隊來領被盜又被追回的財物。猛一瞅有點象步行街上什麼商店在搞酬賓促銷。
老徐還跟上回一樣熱情的倒水,接過我遞的煙,沒點,順手放桌子上了。旁邊就是那天晚上喝高了的小芳向我展示過的梧桐路案相關資料,厚厚的一沓。
我心裡有點發毛,琢磨著是不是被老徐發現了,向非辦案、涉案人員出示涉案證據和材料,是洩密,後果很嚴重。
小夥子,對這個案子很有興趣嘛。老徐的臉上看不出表情。
我若無其事的沖他笑笑,死者是我朋友的姐姐,您知道。
女朋友?
算是吧。我覺得這麼說能招人同情。
說吧,你怎麼看,這個案子。別蒙我啊,周方方在案件推想上從來沒那麼細緻過。我知道你們是同學。
我長出了一口氣,覺得心跳平穩多了,喝了口水,把我所有的假想複述了一遍,包括沒告訴小芳的那部分,左撇子,打火機,山地車。
老徐很認真的聽我說完,中間打斷我幾次,就幾個細節和我探討了一下,糾正了我的幾個疏漏。
總體來說,我覺得他和我的思路高度一致。
下一步的偵破方向,你怎麼看?老徐從桌上拿起那根煙點上。
兩個方面,一是根據現有條件初步框定兇手,男性,健壯,抽,左撇子,山地車,還有那個打火機,那種打火機我見過,是促銷做廣告用的,那種啤酒飯店裡沒有,基本上只在酒吧銷售。
嗯,接著說,接著說,老徐起身給我茶杯裡續了點水。
另一方面,查詢死者的男朋友。估計您也知道了,白蘭,就是死者的妹妹做筆錄時提過。昨晚我去了死者家,發現點情況。死者有個手機,遺物清單裡沒有,家裡人也沒見她用過。還有這個。我從手包裡拿出那張水電費收據遞給老徐。她們家住三樓。
老徐眯著眼睛仔細看那張收據,邊看邊搖頭,苦笑了一下,這幫小子眼神太差,這麼重要的東西都漏了。
我估計他那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