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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關於住房保障制度的論爭。
1、套型和戶型之爭
2006年5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九部委《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對“國六條”進一步細化,提出要大力調整住房供給結構,增加中低價位、中小戶型的供給,而且在套型面積、小戶型所佔比率、新房首付款等方面做出了量化規定,提出“90平方米、雙70%”的標準。
這一政策一經出臺立即引起了喧然大波。
開發商普遍認為這一政策是市場經濟的倒退,戶型和套型應該由市場和消費者決定,政府制定強制性的標準不可行,會導致產品的趨同化,甚至導致市場的積壓。並普遍採取了觀望甚至進行了抵制,同時透過媒體和行業協會等組織向政府施壓,要求取消這一政策。
事實上,政府部門對這一政策也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統一思想的過程。政策的實施細則遲遲不能出臺。半年以後,2007年1月9日,建設部在其網站上公佈了《關於徵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設計要點意見的函》,意見稿曾試圖透過修正係數來實現住宅面積的“因地制宜”,但實際上放鬆了對住宅建築面積的控制,使得90平方米住宅標準被部分放大到了100平方米以上。10日,建設部新聞發言人卻立即表態該意見稿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和建設部檔案要求,予以廢止。建設部要求各地必須嚴格執行“90平方米、雙70%”的規定。
而持續了大約一年多時間的現實是市場上也出現了許多“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做法,比較典型的是開發商按“90平米、雙70%”報批,建完售完再按購房人意願修改。一些地方政府部門也採取了默許開發商的做法,直到2007年下半年建設部派出調查組到全國主要大中城市督促檢查,這一政策才逐步得到落實。
期間,關於“戶型和套型面積標準”的論爭卻一直沒有平息。問題的焦點:一是科學的人均住房面積標準和戶均住房面積標準究竟是多少?二是普通家庭應不應該有第二套房?
徐滇慶認為,鑑於中國的人口、土地、資源的嚴重製約,限戶型是完全必要的。“限戶型並不是不要競爭,而是將競爭規定在不同的場地。在規定了戶型之後,究竟蓋什麼樣的住宅、房價高低完全可以由市場競爭來決定。限戶型不僅沒有違反經濟學原理,反而能夠讓市場競爭更有規則。”但他同時認為,在具體數字規定上還有必要進一步推敲。選擇90平方米作為分界的理論根據似乎還不夠明確,而且,這個標準也應當因地制宜。他強調,限戶型的做法必須堅持下去 。
2007年9月27日,央行、銀監會聯合釋出《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2007年12月11日,央行和銀監會再次明確以借款人家庭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也不例外。這一政策折射出的導向是:中央政府支援和保護居民作為自用的合理住房需求;中央政府認同的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標準應該是:(1)房屋用途為居民自用;(2)每個家庭限購一套;(3)套型面積標準為:當地平均居住水平。
關於住房保障制度的論爭(1)
2007年面對再次飆升的房價,南京市政府動用行政手段調控房價,對商品住宅實施以“政府指導價”為核心的價格監管制度。
據統計部門資料,2007年4月南京普通商品住宅價格同比漲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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