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小七(第1/3 頁)
窗處有風。樹木在風中搖擺。凌晨三點,我沒有睡意,我穿上木製的託鞋出門。
夜裡,地上的投影很可怕;夜裡,一個女人,在樹陰間散步。
公路上,車來車往。整個城市不見一個人影。
大約半個小時之後,一個揹著書包的小男孩經過。他肩背上的書包很重,快要滑落到了屁股。
小男孩低著頭,他的樣子好像小七。
花園中有盞夜燈。
小男孩為什麼要在半夜三點出沒?總之,小男孩讓我想起了小七。
很多事都像在重複。
月光下,我或低頭,或走路,或仰望夜空。滿天的星星閃了又閃。自然而然,我想起了小七。
小七是臨居家的孩子,我們一起渡過了十七年的光景。
媽媽不喜歡搖滾,所以媽媽不喜歡小七。媽媽說很吵。
小七脾氣很倔。他不和他的後媽說話。
小七不可能因為我而放棄他的搖滾音樂,媽媽也不可能因為放棄小七就放棄我。我們的關係就這樣一直堅持到了小七離開。
因此,我不喜歡做媽媽的女兒。
有一天晚上,我睡在了小英的床上。小英是我的好朋友,我倆從一年級到初三都是同一個班。
那天晚上,媽媽站在小英家的門前,媽媽敲了門又踢了門。那一晚,小英家的人全部都撒了謊。我默默流了淚。
小七是我的第一次的愛戀。這件事驚擾到了一些人。
我的第一次愛戀讓我品嚐了傷痛的滋味。五年了,我忘不了小七。想起小七,我就會想到小七離開時的痛苦模樣。
小七呆不下去了。夜裡,他暗自下了決心。他說他要去bJ。因為他聽說bJ有和他一起玩搖滾的人。
小七常常是凌晨三點出門。那些天,小七是寂寞、孤單的。
爸爸不說話,爸爸只是用眼睛關注我。睡前,媽媽找不到了我。
小英不說小七的事情。所以,我和小七,我倆註定是要被人遺忘的了。
之後,我和小英不怎麼來往了,因為太冷寞了。
小英的男朋友上了大學,小英更多了一份擔憂。
小七對搖滾音樂痴迷的程度讓人無法想象。無奈,我好像更喜歡他了。
小七的爸爸願意放棄他唯一的兒子小七了。不久,小七就有了一個弟弟。
小七開始籌劃離開了。
小七的背影又孤單,又淒涼。要離開的日子離小七越來越近了。
小七走後的幾年,我也迷戀起了小七的搖滾音樂了。耳塞還掛在耳邊的時候,我會讓自己在喧譁中安靜地死掉。
我想,小七是富有的,因為我還懷念著他。
走時,小七把他所有的cd送給了我,所以我才懷念了他。
夜裡的風是清涼的,我感到了冰冷。
媽媽是我最愛的人,當然更是我的攔路人。所以媽媽不准我聽小七的cd。
終於,媽媽把小七送給我的cd,用一個黑色的塑膠袋,裝了起來。以後的許多天,我把自己關在一間潮溼的房間。在一個幽暗的小角落,有一個地方,能夠讓我安靜地練習寫日記。
我以為我不是媽媽親生的孩子。可有一天,媽媽的飯菜做鹹了,我就去廚房找能讓自己解喝的東西。於是,在那裡,我找到了一瓶80年產的紅酒。我抓起了紅酒,那個黑色的塑膠袋就出現了。
面對那個黑色塑膠袋,我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媽媽是最愛我的人。
喝了半瓶的紅酒,我把紅酒放回了原處,黑色塑膠袋繼續被隱藏了。
我不再和媽媽鬧彆扭了。
高考後,我的分數下來了,媽媽對分數的